(一) 宗旨
本奖学金是为栽培田家炳中学品学兼优、有志服务社会、热爱国家的高中毕业生,用于奖励考入我国15所重点大学的学生,鼓励其积极完成本科学业,并可以推动各校提高教育素质,培养更多杰出的专才。
(二)奖金和奖额
每校每年设“田家炳荣誉奖”两名,每生每年获奖学金人民币4000元,直至规定学期内(最多4年)毕业为止;另设“田家炳优异奖”五名,每生一次性获奖学金人民币2000元。
(三) 申请条件
1. 申请人须为田家炳中学就读高一至高三的毕业生,及就读本基金会规定的大学的本科生;
2. 申请人须是品学兼优,立志贡献国家,并且积极参与课外活动和有热心社会服务的崇高志向;
3. 家境清寒的学生优先考虑。
(四)申请程序及办法
1. 获奖学生必须就读以下15所全国重点高等学院:
清华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
吉林大学
北京大学
西安交通大学
中山大学
浙江大学
中国科技大学
四川大学
复旦大学
华中科技大学
中南大学
南京大学
哈尔滨工业大学
山东大学
2. 各省市的田家炳中学校长须在每年9月30日前附函填表向基金会推荐该学年度符合条件的新旧本科学生名单;
3. 学校每年依例最多推荐7名符合条件的学生申请奖学金,基金会择优审核确定“田家炳荣誉奖”和“田家炳优秀奖”学生人选;
4. 被推荐学生须被上述指定大学所录取,并办妥各项入学手续;
5. 填写“田家炳基金会《田家炳中学优秀毕业生奖学金》”申请书一式两份,并由学校校长签字、盖校印,另附学生身份证、中学学生证、三年高中成绩证明、毕业证书、高考成绩通知、大学入学录取通知书和大学学生证等的复印件;所有文件复印件须经田家炳中学校长签字盖章证明后寄送基金会;
6. 基金会对学校报送的资料将进行审核,必要时可委派代表进行面试或调查,进一步核查申请学生条件、素质及学业成绩;基金会保留取舍的决定权;
7. 学校所提供各生的资料必须真实正确。如有隐瞒伪造,基金会将停止该校的申请资格五年,并必须负责退回该生全部已领取的奖学金后才恢复申请资格;
8. 田家炳基金会设计的《田家炳中学优秀毕业生奖学金》的申请书和推荐书可自行复印使用;
9. 申请学校须每年提供接受奖学金汇款的银行帐户、帐号和开户银行地址等详细资料。
(五) 奖学金管理及办法安排
1.基金会将专函通知各中学校长审核结果,再由校长通知获奖学生;
2.奖学金为获奖学生所有,校方不准挪用、借用或扣减任何费用。奖学金将在每年11月或12月下旬汇入各中学银行帐户,并由各中学代为分发给各获奖学金或学生家长;
3.获“田家炳荣誉奖”学生须在每年暑假向母校汇报并提交该学年学业成绩表和未来计划,并由母校于9月30日前寄送基金会办理下一年度的奖学金;不按时报送学业成绩的学生或学校,基金会可停止该生下一年度的有关奖学金申请;
4.获“田家炳荣誉奖”学生如中途辍学或转读非本基金会规定的大学,奖学金将予取消。获奖学生及其母校必须于辍学或转学后一个月内负责书面通知本基金会,否则所有误发奖学金须由学校负责退回;
5.各获“田家炳荣誉奖”学生完成学业后,请每五年向本会提供以往的工作、成就、对社会的贡献简报和现在的职业及详细通讯处,以便联络。
田家炳基金会
二○○八年五月
基金会的公益服务项目多种多样,以下列举一些常见的项目:
1. 教育支持:基金会为支持教育事业,提供奖学金、建立教育基金、开展教育培训等项目。
2. 医疗援助:为改善贫困地区的医疗条件,基金会提供医疗设备、医生培训、医疗援助等服务。
3. 灾害救援:在自然、人为灾害发生后,基金会会提供紧急物资、帮助灾民重建家园等服务。
4. 环境保护:为推进环保事业,基金会会组织环保宣传、义务植树、环境监测等项目。
5. 社会公益:基金会通过开展公益活动、资助慈善事业、扶贫济困等项目,为社会公益事业做出贡献。
此外,基金会还会根据实际需求开展其他公益服务项目,如文化艺术、科技创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