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现 浙江传媒学院本部只收取应届普通高中的艺术生
第二 学院的要求是有艺考成绩的 而参加艺考的条件如上
最后 浙江传媒学院有自考部 哪里可以参加相应的课程传授 建议你可以去看一下
2023年 浙江 传媒学院 艺术 类录取规则已经公布,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简章,供大家参考:
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一)专业 考试 方式
1.专业考试包括初试、复试、三试三个阶段。考生请于规定时间登录浙江传媒学院本科招生网(https://zsw.cuz.edu.cn)查看考试结果及考试安排。最终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可于4月中下旬登录学校本科招生网打印“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学校不再邮寄合格证。
2.因考生不符合所在省专业省统考规定,造成我校专业校考成绩无效,进而影响录取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 高考 录取办法
1.考生所在省份考试院(招生办)规定艺术类专业需进行相关专业统考的,考生需通过该省份相关专业统考。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者,按照各省份考试院(招生办)的规定 填报志愿 ,并参加全国普通高 校招 生统一文化考试。
2.根据国家有关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办法,我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录取原则如下:
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影视配音)、播音与主持艺术(礼仪文化)录取原则: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考生文化折算分达到70分以上(含),按专业分和文化折算分4:6比例的综合分排序择优录取,综合分并列的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双语播音)录取原则: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外语单科成绩105分以上(含),考生文化折算分达到70分以上(含),按专业分和文化折算分4:6比例的综合分排序择优录取,综合分并列的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录音艺术录取原则: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考生文化折算分达到75分以上(含),按文化折算分排序择优录取,文化折算分并列的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摄影与制作(电视节目制作)、影视摄影与制作(电视摄像)、影视摄影与制作( ** 摄影与制作)、摄影、戏剧影视文学、数字媒体艺术录取原则: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不实行 平行志愿 投档的省份按文化折算分排序择优录取,文化折算分并列的按高考相关单科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比较顺序依次为语文、外语、数学)。实行平行 志愿 投档的省份按各省相应统考类别(专业)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进行择优录取。影视摄影与制作(**摄影与制作)专业只招收明确填报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
表演录取原则: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专业分和文化折算分6:4比例的综合分排序择优录取,综合分并列的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各省相应统考类别(专业)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进行择优录取。只招收明确填报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
动画、动画(漫插画)、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2个专业)、服装与服饰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录取原则: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专业分和文化折算分5:5比例的综合分排序择优录取,综合分并列的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各省相应统考类别(专业)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进行择优录取。
音乐表演、舞蹈编导、艺术与科技录取原则: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专业分和文化折算分6:4比例的综合分排序择优录取,综合分并列的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各省相应统考类别(专业)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进行择优录取。
以上各专业(方向),按各自录取原则排序后,排序成绩仍并列的将按高考相关单科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相关单科的比较顺序依次为语文、外语、数学。
3.文化折算分计算方式:
文化折算分=考生高考总成绩÷考生所在省份普通类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100。
对于实行新高考综合改革以及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的省份,普通类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以各省划定的特殊类型招生线为准。
对于艺术类考生文化考试总分与普通类考生文化考试总分不一致的省份, 一本 线以该省给定的参考 分数线 为准;未给定参考分数线的省份,参考分数线=(普通类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普通类考生文化考试总分)×艺术类考生文化考试总分。
4.相关专业综合分计算方式(专业满分以100分计):
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影视配音)、播音与主持艺术(礼仪文化)、播音与主持艺术(双语播音):综合分=专业分×40%+文化折算分×60%。
动画、动画(漫插画)、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2个专业)、服装与服饰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综合分=专业分×50%+文化折算分×50%。实行平行志愿规则投档录取的省份,按各省份考试院(招生办)相关规定执行。
表演、音乐表演、舞蹈编导、艺术与科技:综合分=专业分×60%+文化折算分×40%。音乐表演(器乐)招生器种为钢琴、琵琶、扬琴、二胡、竹笛、小提琴、大提琴、手风琴。实行平行志愿规则投档录取的省份,按各省份考试院(招生办)相关规定执行。
5.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院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录取院校第二志愿考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各省份考试院(招生办)的相关规定执行。
6.对于投档考生,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优先于无专业志愿的考生安排专业录取,专业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专业志愿顺序以 高考志愿 填报顺序为准,各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同等条件下(录取排序相同)优先考虑第一志愿。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在考生专业合格成绩对应相符的前提下,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专业[不含影视摄影与制作(**摄影与制作)、表演]。录取排序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三位。
7.我校2023年实行全国计划招生的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影视配音)、播音与主持艺术(礼仪文化)、播音与主持艺术(双语播音)、录音艺术专业(方向),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办法,由学校自主划定艺术类文化分数线。
8.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2023年实行全国计划艺术类本科专业考生高考总成绩为实考分,不含政策加分。其他分省计划专业认可各省考试院(招生办)对考生的加分政策,但加分分值最高为20分,根据考生加分后的成绩,按照专业录取原则,综合考查德智体美劳状况和相关单科成绩进行录取。
9.录取原则中单科成绩要求以150分为满分计算,具体按各省实际单科总分等比例换算。
10.我校依据招生章程开展招生 工作 ,本招生简章的内容如遇调整,以学校公布的《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为准。
11.我校艺术类各专业最终按照教育部有关普通高等院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文件精神录取。
浙江传媒学院播音主持艺术学院的报考条件:艺术文理兼招。
1.广电艺术类本科专业及专业方向面向全国招生,设杭州、北京、哈尔滨、兰州、山西、郑州、青岛、成都、长沙、南京和深圳11个考点,考生可按当地招生办(考试院)规定选择考点进行考试。
2.仅限于参加英语语种考试的高考生报考。报考双语播音专业,且有日语基础的考生,建议到杭州考点报考。
3.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规定艺术类专业需进行相关专业统考的,考生需参加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专业统考。
4.戏剧影视导演专业计划招生20人,于当年新生入学后第一学期期末面向全校艺术类专业学生选拔。
5.播音与主持艺术 (双语播音) 专业(国际化)计划招生20人,于当年新生入学后第一学期期末面向播音与主持艺术(英汉双语播音)、播音与主持艺术(法汉双语播音)和播音与主持艺术(日汉双语播音)3个专业学生中进行选拔。
6.此计划非最终性计划,可能有变动,以教育部最后审定的计划为准。
浙江传媒学院播音主持艺术学院是国家教育部教育质量工程“国家级一类特色专业建设点”,是浙江传媒学院最具影响力的二级学院之一。社会各界广泛赞誉的“北有北广,南有浙广”,播音主持艺术首在其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