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全校研究生正常的学习和生活秩序,保证在校研究生的安全和健康,根据教育部、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对研究生退宿做如下规定:
1.在校全日制研究生实行在校住宿制,因病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走读者,必须填写“辽宁师苑大学研究生退宿申请表”,并严格履行手续,经审批同意后,方可退宿。
2.退宿的研究生,走读时间从申请批准之日起至毕业,学校不再为其安排住宿床位。除病休、退学、出国外,中途退宿,本学年住宿费不退还。
3.研究生退宿后不得再进入宿舍内住宿,在校外居住期间所发生的人身安全问题责任自负。
4.走读研究生不得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要按要求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教育教学活动。
5.研究生必须在期末之前动理完退宿手续并搬离宿舍,否则按不退宿动理。
6.走读的研究生必须经常与所在学院辅导员保持联系,并主动汇报有关情况。
没有什么具体要求,直接向学校申请退学就可以。
应该先去去政教处跟老师申请退学。然后填写学校规定的退学申请书说明理由并签字,家长签字、班主任或辅导员签字、院系领导签字、其他有关部门签字、学籍管理部门签字、校领导签字。
之后学籍管理部门出具退学通知单,办理离校手续。档案管理部门将档案退还原籍。
如户口已迁入还需到有关部门办理户口迁移。
肄业生,是指具有学籍的学生未完成教育计划规定的课程而中途退学者(被开除学籍者除外);亦可指完成课程学习及必修环节,成绩合格,但未完成毕业论文者(包括未进行毕业论文答辩者)。肄业生由培养单位颁发自制的肄业证明。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