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相当。根据查询东吴大学学校官网可知,东吴大学是中国第一所西制大学,1951年在中国台湾省复校,也是中国台湾第一所私立大学,历史悠久,被视为省内最佳的私立大学之一,离211工程的水平上还有一段距离,不能于211大学并称。
台湾东吴大学世界排名601名。
东吴大学(Soochow University,SCU)于1900年由基督教监理会在苏州创办,是中国第一所西制大学;1951年在台湾省复校,也是台湾省第一所私立大学,历史悠久,被视为省内最佳的私立大学之一,与位于江苏的苏州大学同宗同源,并互为姊妹学校。学校现有外双溪及城中两校区,分别位居台北市文教、政经精华动线上。文、理、外语三学院位于外双溪,此处为一文化风景区,毗邻台北故宫博物院;法、商学院及推广部则位在政治经济重心之台北市城中区,两校区周边交通便捷。
东吴大学法学院,1915年成立于上海,是中国在教授中国法之外惟一系统地讲授英美法的学院,解放前中国最著名的法学院之一,为亚洲第一所比较法学院,培育比较法学及国际法人才贡献至钜。从1930年代到1990年代,国际法院一共有过6位中国籍法官,从顾维钧开始,一直到1997年的联合国前南国际刑事法庭法官李浩培,都是东吴法学院的教授或毕业生。该校校史上最值得夸耀的一段是在1946年:东京审判采用的是英美法程序,由于一时找不到合适的人选,当时的国民党政府急了,最后,蒋介石点名从东吴大学要人,其结果是———中国赴远东军事法庭的法官、检察官、顾问等人,几乎全部来自该校。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上,负责审理28名甲级日本战犯的《东京大审判》,开庭计817次,以6票对5票的微弱优势,将28名甲级战犯绳之以法,法庭上中方人员泰半出身东吴大学法学院,包括:向哲浚(检察官)、倪征燠(首席顾问)、桂裕、鄂森(检察官顾问)、裘邵恒(首任检察官秘书)、高文彬(翻译、检察官秘书)、方福枢、杨寿林(法官秘书)、刘继盛、郑鲁达(翻译)。
1949年,国民党政府迁台。东吴大学在台校友倡议复校,1951年筹组董事会,于台北市汉口街借屋设东吴补习学校,设法政、商业、会计及英文四科。1954年台湾当局“教育部”以东吴补习学校办学绩效卓著,核准先行成立台湾东吴大学恢复法学院,设法律、政治、经济、会计四系并附设外国语文学系,为台湾地区第一所私立大学。1957年购得士林外双溪土地七甲加上士林镇公所赠与之土地共十五甲,此时石超庸校友接任院长,积极推动建校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