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研究生院有35个院系,涵盖经济、哲学、法学、文学、教育、医学等12个学科门类。其中五个一级学科和十七个二级学科是国家重点学科,综合实力位居全国高校前列。
在研究生培养方面,武汉大学形成以科学研究、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为主导的导师负责制。同时建立了新的研究生奖助体系,在学术型研究生中实施以直博生、“1+4”、“2+3”、“3+3”硕博连读制度为主体的多元化贯通式培养方式,多维度搭建跨学科人才培养平台。
在奖学金方面,学校设立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新生奖学金,学术创新奖,以及专项奖学金;研究生学术创新奖特等奖8万元、一等奖5万元、二等奖1.5万元。
资助方面,我校国家助学金标准为硕士生每人每学年0.6万元。此外,学校还设立了社会助学金、研究生三助岗位,临时困难补助等多项资助方式。
依托国际法、环境法、中国历史、世界历史、世界经济与国际贸易、政治学、公共管理学、国际关系、宗教学等文科学科,和测绘遥感、地理信息与制图、资源与环境、水利水电等理工学科的综合优势,重点从事边界学基础理论、中国边界理论与实践、国际边界理论与实践、边界与外交、边界与国际关系、我国边界工作现状与趋势等基础性和应用性研究。当前,重点研究“中外边界与海洋政策”、“海洋争端”、“陆地边界争端与边疆治理”、“国际河流管理与开发”等问题。
哲学、经济学、法学、文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其它、医药卫生。
武汉大学研究生教育发端于1935年,至今已有80余年的历史。1955年,武汉大学招收了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一批研究生;1978年,重新恢复因"文革"中断达10余年的研究生教育;1981年,成为国务院批准的首批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1984年,成为全国第一批组建研究生院的高等学校之一。2002年,成为34所自行划定复试分数线学校之一。
研究生招生就业处
1、负责硕士生、博士生、港澳台生和在职人员攻读学位的招生工作,包括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制定、招生咨询、宣传,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生,组织报名、命题、考务和复试录取等工作。
2、负责研究生就业工作,包括收集发布需求信息,组织开展就业指导、就业咨询及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活动,编制研究生就业计划,办理毕业研究生派遣手续等工作。
3、负责研究生档案工作,包括档案的接受、整理、查阅、寄出等方面。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武汉大学研究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