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
为适应国家人事工作需要,在校期间学生档案应及时收集、整理,不断充实完善。毕业时学生档案应包含以下材料:入学材料有招收入学的本科生档案材料,应包括高中学籍卡、高中毕业生登记表、高考报名登记表、高考体检表、高考志愿表、入团(入党)申请书及志愿书等材料。
学籍材料有各学习阶段结业、肄业、退学、休学、转学、保留入学资格、复学等变更材料;学习材料有各学习阶段主修、选修、辅修的各科类课程学习成绩登记表等材料;鉴定材料有各学习阶段学年鉴定表、军训鉴定表、品行鉴定等材料。
扩展资料
档案内容要求规定:
1、本科新生中学期间形成的档案材料由所在院系(培养单位)负责接收。招生录取过程中形成的档案材料由本科生招生部门负责分解移交至院系,由院系(培养单位)进行初步整理归档。
2、新生资格审查完毕后,由院系(培养单位)对新生档案进行初步整理、归档,建立学生档案,待新生正式取得学籍后,院系(培养单位)将新生档案集中移交学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
3、学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应及时整理学生档案信息,并将相关情况反馈院系(培养单位)及学校学生管理部门。发现档案缺失或档案材料不全的,应及时催交补齐。
百度百科-武汉大学学生档案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