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部委所属高校直接向我部提交工作方案,非教育部直属的中央部委所属高校同时报送其所属部委教育司(局)。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将推荐的地方所属高校的工作方案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我部。我部组织专家论证,通过论证后即可实施。
各高校制定该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学生项目的管理办法。规范项目申请、项目实施、项目变更、项目结题等事项的管理,建立质量监控机制,对项目申报、实施过程中弄虚作假、工作无明显进展的学生要及时终止其项目运行。
各高校在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下,自行组织学生项目评审,报我部备案并对外公布。项目结束后,由学校组织项目验收,并将验收结果报我部。验收结果中,必需材料为各项目的总结报告,补充材料为论文、设计、专利以及相关支撑材料。我部将在指定网站公布项目的总结报告。
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面向本科生申报,原则上要求项目负责人在毕业前完成项目。创业实践项目负责人毕业后可根据情况更换负责人,或是在能继续履行项目负责人职责的情况下,以大学生自主创业者的身份继续担任项目负责人。创业实践项目结束时,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妥善处理各项事务。
各高校根据该校实际情况,适当安排创新训练项目和创业训练项目的比例,并逐步覆盖该校的各个学科门类。A组和B组高校,要设立一定数量的创业实践项目。
中央财政支持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资金,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十二五”期间“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和教学改革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另行制订)进行管理。各高校参照制订相应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负责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使用的管理。项目经费由承担项目的学生使用,教师不得使用学生项目经费,学校不得截留和挪用,不得提取管理费。
教育部对各高校实施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进行整体评价。每年组织一次分组评价,根据评价结果,适度增减下一年度的项目数。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7〕2号)精神,不断提高大学生的实践创新能力,根据“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总体安排,我厅决定启动实施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现制定如下实施办法:一、实施目的进一步推动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促进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方法的创新,鼓励和支持大学生尽早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社会实践等创新活动,不断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大学生的科学素质和文化素养,培养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
二、立项原则1. 注重过程参与。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的实施更加注重实践创新研究过程。引导学生在导师的指导下,自主选题、自主设计实验实训、组建实验实训设备、实施实验实训、进行数据分析处理和撰写总结报告等工作,不断提高学生的自我学习能力、团结协作能力和组织实施能力。
2. 注重实践创新。鼓励学生结合学科专业,从自身所长与兴趣出发,积极参与实验实践活动,在探索、研究、创新的实践训练过程中,提出自己的观点与见解。
3. 注重切实可行。训练计划重点资助思路新颖、目标明确、研究方案及技术路线可行、实施条件可靠的项目。
三、资助对象训练项目申请人为全省普通高等学校的本、专科学生个人或创新团队,项目主持人不超过2人。训练项目不限学科专业,根据学生兴趣在一定范围选题。
四、选题范围1. 有关教师科研与技术开发(服务)课题中的子项目;
2. 开放实验室、实训或实习基地中的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与训练项目;
3. 发明、创作、设计等制作项目;
4. 专业性研究及创新项目,创业计划与职业规划创新项目;
5. 社会调查项目;
6. 其他有研究与实践价值的项目。
五、立项数量建设三级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实施体系,省级项目从校级项目中遴选产生,国家项目从省级项目中择优推荐。从2007年至2010年,每年组织一次遴选。以项目管理的形式,资助在校大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实训,共资助5000个项目(包括个人项目和团队项目),其中本科3000项,高职高专2000项。
六、申报基本条件1. 申请人品学兼优,具有一定的创新意识和研究探索精神,善于独立思考,具备基本的科研素质与能力。
2. 指导教师具有丰富的实践教学经验,具有副高以上职称,负责全程指导学生进行实践创新训练。鼓励行业、企业一线专家担任指导教师。
3. 学校能免费提供学生实践创新训练所需的实验实训场地和仪器设备,支持学生完成训练项目。
4. 学校有专人负责组织协调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活动,匹配经费到位,配套扶持政策完善,能够为学生实施训练项目创造良好的环境。
5. 优先考虑跨学校、跨院系、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创新团队申报的项目。
6. 同一学生五年内不能重复申报同一题目的项目。
七、组织管理1.项目申报:以学校为单位,从校级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中择优推荐申报省立项资助项目。
2.评审立项:省教育厅在学校申报、专家评审、公示监督的基础上,正式确立省立项项目,同时从中择优遴选推荐申报国家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
3.过程管理:训练项目由学校具体负责组织管理,项目建设周期为1~2年,个别综合性团队项目建设周期可适当延长1年。省教育厅建立“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网上交流平台”,适时监督项目实施情况,加强学生间的学习交流。
4.验收考核:训练项目结束后,由学校组织项目验收,并将验收结果和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项目成果精粹(每个项目3000字左右)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将择优汇总,推广宣传。
我是万 学的 严老师,以上作答希望对你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