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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歌唱大赛策划案

发布时间:2023-06-17 05:10:17

篇一校园歌唱大赛策划案

活动目的:

通过举办校园小歌王歌唱大赛活动,加强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激发学生的`爱国、爱党、爱人民情怀和民族自豪感,培养学生集体主义精神,陶冶学生高尚情操,为培养我校学生对声乐的兴趣,促进我校学生对音乐的综合素质,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更好地提高学生的演唱水平。现决定举行我校第xx届以独唱为主的声乐艺术演唱选拔赛。现将比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校园歌唱大赛策划案

参赛要求:

1、歌曲的主题思想是健康向上的适合少年儿童特点的歌曲(成人的流行歌曲、通俗歌曲不在比赛范围内)

2、参赛学生必须自己事先准备好音乐伴奏卡带、演出服装、化装等等。

3、内容为独唱、或表演唱(边舞边唱)

活动程序:

第三周:2—6年级各班推荐2—3名歌手进行填表报名。

第四周:各歌手进行初赛。(阶梯室)

第五周:初赛胜出的歌手参加决赛。(阶梯室)

评委:朱彩群梁瑞冰蒋敬颜杨斌李菊

主持:陈宇邓珍莉

奖项设置:特等奖:

1、名

一等奖:3名

二等奖:5名

三等奖:7名

优秀奖:若干名

决赛前十名授予“石美小学校园十大歌手”的称号

篇二校园歌唱大赛策划案

一、主办单位:万方科技学院团委院学生会

二、承办单位:院学生会文艺部

三、协办单位:各系学生会文艺部

四、比赛目的:活跃校园文化,丰富同学们的日常文化生活,充实校园文化氛围,为同学们提供一块展示自己的舞台,发挥学生特长,培养学生积极向上的心态和良好的竞争意识,让广大同学在欣赏中提高鉴别美、创造美和发现美的意识。并将此活动以每年xx届的方式固定下来,保证活动的连续性和教育效果的持续性。

五、活动主题:

六、参赛对象:全院在籍学生

六、活动时间:

七、活动地点:院小礼堂

八、活动流程:

1.报名时间:2010年11月7日—11月9日

2.报名地点:各系文艺部

3.报名对象:本次大赛以全院学生为主,除历届得奖校园歌手外,06、07有实力的选手均可参加。

4.报名方式:个人可报至各班班长,后由班长交给系学生会文艺部有关人员;也可以个人直接报至系文艺部处。经过一轮淘汰赛,各系文艺部工作人员将进入二轮淘汰赛的选手名单于二轮淘汰赛当天下午统一报至院学生会文艺部。

九、比赛宣传:与院学生会宣传部及各系学生会宣传部结合,进行统一宣传和自由宣传。

十、比赛规则:

十一、歌唱比赛评分标准

十二、奖项设置

篇三校园歌唱大赛策划案

一、活动主题:弘扬青春主旋律,唱响校园和谐曲

二、主办单位:怀化市振华职业学校

承办单位:校团委

三、比赛原则:本次大赛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比赛过程由大赛组委会及全校师生予以监督。

四、比赛方式:比赛分班内海选(每班不限人数)、初选(20强进18强)复赛(18进13)、总决赛(进13)。海选阶段每班各设一个赛区,时间及海选,海选时间(4月27日)初选(x月8日)复赛(x月9日)决赛(x月13)最终评选出“校园“十佳”青年歌手”,颁发荣誉证书及物质奖励。

五、报名方式:每班不限参赛人数。参赛选手须填写报名表,请在4月20日前上交校团委文艺部王凤处,逾期未上报者,视作班级放弃比赛资格。团委会将作弃权处理。报名后,原则上不得更改审查通过的曲目。

六、比赛日程及地点:

海选阶段:校工会舞厅x月x日

初赛阶段:校工会舞厅x月x日

复赛阶段:校文明大道x月x日

决赛阶段:校文明大道x月x日

七、参赛歌曲内容要求:

参赛曲目内容积极向上,体现当代大专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提倡校园歌曲,弘扬青春旋律,唱响和谐校园。

八、比赛规则:

1、海选、复赛阶段比赛限于独唱,参赛选手可采用民族、美声、通俗三种唱法中的任何一种,其中民族、美声类歌曲在平均分基础上加0.1分。

2、参赛选手一律用普通话演唱。海选、复赛阶段每人演唱一首歌曲,总决赛选手每人演唱一首报名表中通过审查的歌曲。

3、演唱时可用乐队、手风琴、电子琴、吉它等乐器伴奏,也可用光碟或mp3伴奏。总决赛可以有伴舞,但伴舞者不参加演唱,有伴舞的选手在平均分基础上加0.2分。

4、各参赛选手要在比赛前10分钟到达比赛现场签到处签到,到场后将伴奏带或光盘交给指定工作人员,并在光盘上标明曲目序号与伴奏声道。选手提供的CD、VCD必须保证质量,若因伴奏质量问题而影响成绩,后果自负。

5、选手对比赛音响设备、乐器等有特殊要求,应于比赛前一天与承办单位工作人员联系,协商解决,否则责任自负。

九、卡拉OK大赛评分标准:

1.歌曲内容健康、积极向上(1分)

2.吐字清晰、发音标准,对歌曲节奏、音准、音色等有较好的处理(3分)

3.有自己的演唱特点,对所演唱的曲目有较好的表现力(2分)

4.台风好、舞台效果(2分)

5.演唱感情丰富,有激情,听众反映情况热烈(2分)

评分采用10分制,评委打分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小数,并去掉一个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值作为选手卡拉OK大赛的综评得分。

十、校园“十佳青年”歌手评选方法:

根据评委打分综评后得分,由高到低排出名次,综评得分前10名者即荣获校园“十佳青年”歌手称号。

十一、所评奖励:

1、卡拉OK大赛设人气奖,台风奖,实力奖,创意奖,组织奖(一张奖状)未获奖其他参赛选手颁发纪念品。

2、大赛最终评出2012年“校园十佳歌手”颁发校级“校园十佳歌手”荣誉证书并颁发奖品。

十二、参赛人员

有参赛选手的个人,班级以及服务组的全体成员。

校园歌手大赛活动策划方案

 

一、活动背景

校园歌唱大赛策划案

为推动我校校园文化建设,活跃在校生的业余文化生活,同时本着让同学们锻炼自己,展示自己的目的,展现师大学子团结创新、蓬勃向上的精神风貌,我校学生会文化艺术部特发动各院举办本届校园歌手大赛。

二、赛事安排

(一)赛事安排

1、XX年11月25日,上。下午进行校级预赛;

2、XX年12月1日进行校级决赛;

3、地点:河南师范大学音乐厅。

(二)具体日程安排

1、XX年11月19日,校园歌手大赛宣传工作大力发展。

2、XX年11月21日或23日,上午12点前,校级预赛选手资格核对,各院选手在校学生会办公室递交伴奏音乐、抽号。

4、XX年11月25日上。下午进行校级预赛。

5、XX年11月27日,确定入围决赛名单,全校范围进行公示。

6、XX年12月1日,进行校级决赛。

7、XX年12月2-6日,公布十佳歌手名单、进行后期宣传与总结。(时间如有变更将另行通知)

三、竞赛规则

(一)、参赛办法

1、参赛单位:各学院经预赛选拔产生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2、参赛人数:各院取前两名,共计44位选手进入预赛a、b组(除音乐学院、新联学院专业组);

3、为确保比赛公正有序,请选手及所带亲友团严格遵守比赛秩序及规定,如出现违纪现象,赛事组委会有权当场取消该选手比赛资格。

(二)、比赛办法

1、严格按照大赛组委会赛事安排及评分规则进行;

2、各院通过迎新晚会或卡赛的形式进行选拔,将各院的晋级选手名单报到校学生会文化艺术部;各院取前两名,共44位选手进入预赛(除音乐学院、新联学院专业组);预赛按抽签分a、b两组进行(最终排名按分数由高到低进行不分组),评委由大赛组委会统一聘请专业评委;

3、由两场预赛选出的'前10名选手和由专业组选出的8名选手(音乐学院5名,新联学院3名,)直接进入决赛,决赛评委由校团委统一聘请专业评委;

4、决赛中加入综合测试环节,分数为2分。测试方法:才艺展示(一分钟以内)、即兴歌曲名称应答。

(三)、比赛选手要求

1、选手歌曲自选,要求内容健康向上,美声、民族、通俗唱法均可;鼓励各院配备伴舞;

2、选手服装自备,贴合歌曲内容,符合大学生积极、健康的形象。

3、鼓励选手以多种形式参赛,如对唱,小合唱(限5人以下)等。特别鼓励原创歌手和自组乐队参赛。

4、比赛选手请自备伴奏cd或mp3,按照规定日期上交组委会,到指定时间未上交者视为自动弃权,大赛组委会将不承担责任;

5、在往届大赛中晋级决赛的选手不再获得参赛资格,如发现违反规定,上报错误信息,取消其所在学院的优秀组织奖资格。

(四)、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

1、决定名次方法:决赛非专业组取前十名为本届大赛产生的十佳歌手,专业组选手取第一、二、三名及优秀奖;

2、组委会结合大赛配合情况和选手所获名次等评出学院“优秀组织奖”六个;

3、非专业组选手中,由评委老师商定评选出“最佳人气奖”“最佳台风奖”“最佳潜质奖”“最佳形象奖”各一名。

(五)、选手比赛的几项附属规定

1、学院所报选手必须符合本秩序册各项规定,严禁冒名顶替,违者取消比赛资格。往年学院上报名单时曾出现与学院预赛名次不符的现象,一经发现取消选手参赛资格。

2、各院选手在参加校级预、决赛时必须准时参赛,由于赛事需要,需提前40分钟签到,迟到达10分钟者按弃权论,同时大赛组委会将为每名决赛选手提供现场试音走场的机会;

3、选手要绝对服从评委及记分组,违者取消比赛资格。

四、大赛细则策划

(一)、宣传方面

1、本次大赛将悬挂与赛事相关的宣传横幅;

2、大赛宣传组负责采写大赛相关的新闻,投送市电台、电视台等,校内投送广播站、大通社、青春在线和172校园活动网等;

3、大赛宣传组负责制作宣传海报、展板等,鼓励学院以各种形式宣传自己的参赛选手。

(二)、纪律方面

1、为确保比赛公正有序,请选手及所带亲友团严格遵守比赛秩序及规定,如出现违纪现象,赛事组委会有权当场取消该选手比赛资格;

2、学院可聘请音乐舞蹈学院学生对选手进行指导;

3、比赛期间选手所在学院观众如发生严重扰乱大赛秩序的情况,大赛组委会领导赛事组将在赛间及赛后以扣分或取消成绩名次等措施进行处罚;

4、学院所报选手必须符合本秩序册各项规定,严禁冒名顶替,违者取消比赛资格;

5、学院学生会若发生严重影响比赛事件,将取消全院参赛资格;

6、选手绝对服从评委及记分组,违者取消比赛资格。

(三)、观众组织

1、各院应积极组织啦啦队为参赛选手加油,啦啦队道具由学院自行筹备;

2、决赛入围各院所坐场地由领导赛事组统一规划和安排;观众需在指定场地就坐,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

(四)、后勤保障

1、物品配置

(1)评委席:评委老师的座次牌,饮用水,桌椅板凳,打分用的纸和笔。

(2)场地布置:大赛条幅、现场需要用到的幻灯片、颁奖音乐、台花、节目单等。

(3)参赛选手用品:比赛时要使用的选手号码牌。

2、人员分工

1、校学生会自律委以及各院文化艺术部,分区域负责会场秩序。

2、礼仪人员若干,负责迎宾等工作。

3.音乐舞蹈学院负责收取选手分数单、送分等工作。

4、大赛结束后,由各院文娱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所在场地的整理和清洁工作。卫生差者,将取消该院的“优秀组织奖”评定资格。

五、评分细则

(一)大赛评分采用“10+2”分制,即10分的歌手演唱得分,与2分的综合测试得分,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1、选手歌曲内容健康向上,有时代特色,此项占1分;

2、选手服装大方得体,贴合歌曲内容,此项占1分;

3、选手节奏感觉良好,音准概念清晰,无跟不上节奏,跑调现象,此项占6分;

4、选手歌曲处理得当,情感把握准确,话筒运用得当,有一定的声音控制能力,此项占1分;

5、选手台风大方,表情丰富,符合歌曲内容,()有一定的控场能力,此项占1分;

6、综合素质满分为2分。

校园歌唱大赛策划案

(二)选手经评委评出的演唱分数,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最后取平均分为选手的演唱得分,分数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最终得分为选手的演唱分与综合素质分之和。

(三)为保证打分公平,前三位选手演唱完毕后,由评委综合对比后再进行打分,其他选手则分别打分。

六、大赛创新

邀请特殊嘉宾献唱,更能活跃现场气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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