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保留。
2015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意见》就提出,实施弹性学制,放宽学生修业年限,允许调整学业进程、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
自国家层面下发文件以来,目前,包括广西、北京、上海、福建、贵州、内蒙古等20余省份已出台各地的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方案。
这些方案中,广西、黑龙江、福建等一些省份进一步明确了大学生休学创业保留学籍的具体年限,这些地区规定的休学创业可保留学籍的年限不等,介于2年到8年之间。其中,黑龙江规定,经高校评估后,大学生(研究生除外)休学创业学籍最长可保留8年。
扩展资料
1、复学手续
(1)复查不合格者,应继续休学或退学。
(2)超过规定期限不办理复学手续者,学校将不再保留其学籍,作自动退学处理。
(3)保留学籍期满未申请恢复学籍或申请未获批准者取消复学资格。
2、复学后的相关事宜
(1)休学学生复学后,由所在系(部)根据教学培养方案和课程表,安排其复学后的修读计划。复学学生原则上编入原专业下一年级学习;复学学生的缴费标准与其复学后就读的专业同年级学生相同。
(2)要求复学的学生,要进行政治复查。休学期间有严重违法乱纪行为者,取消复学资格,并根据司法机关的处理意见,由学院作退学或开除学籍的处理。
参考资料
新华网-20余省份鼓励大学生创业 可保留学籍休学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