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有数千所大学,各个大学学校的政策区别是非常大的。从总体上来说,如果经过了学校或者是辅导员的批准,不在宿舍住就不会受处分的,但是如果没有经过学校和辅导员的批准,而且在辅导员和学校提出要求回宿舍住后还不及时行动起来的话,坚持不在宿舍住,那么就是会给处分的。
一般是有权利的,不过大学已经不是义务教育阶段而且大学基本上是开放性的管理,学生夜不归宿要看学校本身的制度安排。
一般情况下,夜不归宿者,发现1次学校给予警告处分,累计2次给予严重警告处分;累计3次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4、次(含4次)给予开除学籍处理。晚归3次警告处分;
6、次严重警告;
8、次给予记过处分;10次给予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产生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有冒名顶替者,给予冒名顶替者和被顶替者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对伪造假条者,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学生干部在查寝中有瞒报行为,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免职处理。
因晚归不服从管理,起哄闹事,损坏门窗,一切后果自负,除按价赔偿外,将依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严禁学生校外居住,一经发现,责令限期改正,如限期不改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并及时通知家长。学生擅自在外居住所引发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学生晚归、夜不归宿的.次数及情节达到以上规定的处分标准时,由社区向学生处报该生违反以上规定的材料,学生处领导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并根据学生晚归、夜不归宿的次数及平时的表现情况将处理意见报学院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