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阳光大三,门门轻松通过,就算平时不读书,期末该看书就多看几下也不至于挂科吧,就本国贸专业来说。补考不用交费啊,如果不过,你可以每学期期末一直考一直考,或者刚开学一直考一直考,直到大四清考就那么点补考费,学校不会在乎的啦你就宽心啦
第五条 凡按招生规定由本校录取的新生,应持录取通知书和有关证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到者,应事先书面向录取专业学院请假(附原单位或所在街道、乡镇证明),并由学院上报教务处备案。请假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两周。逾期两周无故不到校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招生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徇私舞弊者,取消入学资格,情节恶劣者,送有关部门依法处理。若学生本人要求取消入学资格,必须在到校报到后二个月内提出书面申请,学校根据情况退还已交的当学期学费,逾期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第七条 新生报到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去学校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复查。经体检复查,对于患有不宜继续学习疾病的新生,取消入学资格;对于经短期治疗可达到健康标准者,本人申请并经学校批准,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因病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必须在决定通知下达之日起两周内办理离校手续,回家或回原单位治疗,医疗费用自行负责,不享受在校生待遇。两周内不办理离校手续,取消其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学生必须在次学年开学前(八月底)向录取专业学院书面申请入学,并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健康证明,经学校指定医院复查合格、教务处同意后可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仍不合格或逾期不办理申请入学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八条 在校生每学期开学前两天内,必须按规定到校报到并缴纳学费等有关费用,办理注册手续。
1.未报到者或未缴费者,视为未办理注册手续,不能参加选课、听课、考试等所有教学活动。
2.确因经济困难不能按时缴费者,应向学生处等有关部门申请减免学费,或申请延缓缴费,获批准后视为注册有效。
3.因故不能如期办理注册手续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否则以旷课论处。未经请假逾期两周不到校注册的,按自动退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