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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的录取通知书一定要到户籍所在地盖章吗?

发布时间:2023-06-17 20:47:05

看情况。如果录取通知书上有“新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盖章”,那么需要去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盖章。如果录取通知书上没有这个要求,那么就不需要。

大学生的录取通知书一定要到户籍所在地盖章吗?

根据《关于2002年普通高等、中专学校录取新生证明及新生户口迁移问题的通知》(粤招办普〔2002〕4号)、《关于普通高等、中专学校新生户口迁移问题的紧急通知》(广公(治)字〔2003〕186号)及《关于调整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工学校录取新生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通知》(广公(治)字〔2015〕9号)的规定,新生必须持录取通知书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登记手续。

扩展资料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学校应当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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