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过城管、工商等审批的发传单行为是违法行为。
《印刷品广告管理办法》明确规定:
1)第七条: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利用印刷品发布品、医疗器械、农、兽等商品的广告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进行审查的其他广告,应当依照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取得相应的广告审查批准文件,并按照广告审查批准文件的内容发布广告。
2)第五条:在法律、法规及当地县级以上人民禁止发布印刷品广告的场所或者区域不得发布印刷品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