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土地确权以2013年为准,即颁发承包土地确权证书的时间。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我国的土地确权是从2013年1月31日开始的。
法律客观:《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
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实施细则》是对土地承包法的补充和具体化,规定了土地承包合同、土地承包经营权及其变更、承包期限等具体问题。其中最重要的是土地承包合同,需要严格按照法律程序签订,并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承包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实施细则》是1993年颁布的,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的补充和具体化,主要规定了土地承包合同、土地承包经营权及其变更、承包期限等具体问题。其中最重要的是土地承包合同,在承包土地前,申请人必须先与土地承包方签订土地承包合同,严格按照法律程序签订,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承包期限。合同应当载明土地承包方的名称、地址、使用权时间、土地承包面积、承包费用等内容,且双方应当保留一份合同备案。此外,在土地流转转包中,实施细则对承包经营权的变更及其转让进行了规定。凡涉及到承包经营权转让的,必须在承包合同生效的前提下,通过法定程序完成相关手续,且不得转包、转让超过本法规定的承包期限。此外,还有关于土地承包手续办理、土地确权等方面的规定。实施细则对土地承包制度的落实和完善发挥了重要指导作用。
土地承包经营权能否作为抵押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作为抵押物。但是,在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抵押登记时,需要符合相关法律程序,如已经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需要依据土地承包合同中的约定或者依法办理相应的权利转移手续,并完成土地确权、土地登记等程序才能申请抵押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实施细则》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的具体化和补充,其中最重要的是土地承包合同的签订,需要严格按照法律程序签订,并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承包期限。实施细则对土地承包制度的落实和完善发挥了重要的指导作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实施细则》第十六条 土地承包合同应当协议签订,严格按照法律程序签订,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承包期限。土地承包方应当对依法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按期支付承包费等符合条件的承包人,依法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