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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毕业生就业补贴政策

发布时间:2023-06-18 23:21:00

法律分析:

1、就业见习补贴。离校2年内未就业毕业生,可参加3—12个月的就业见习,并享受就业见习补贴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就业见习补贴标准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执行。其中,国家级见习基地补贴标准可上浮20%,省级见习基地补贴标准可上浮10%。对留用的毕业生,见习期应作为工龄计算。

四川省毕业生就业补贴政策

2、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给予最长不超过2年、标准不超过其实际缴费2/3的社保补贴。小微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组织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保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用人单位招用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大学生,可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社保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和岗位补贴(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3、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中小微企业和社会组织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按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法律依据:《四川省大学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清单》

第七条 就业见习补贴。离校2年内未就业毕业生,可参加3—12个月的就业见习,并享受就业见习补贴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就业见习补贴标准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执行。其中,国家级见习基地补贴标准可上浮20%,省级见习基地补贴标准可上浮10%。对留用的毕业生,见习期应作为工龄计算。

第八条 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给予最长不超过2年、标准不超过其实际缴费2/3的社保补贴。小微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组织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保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用人单位招用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大学生,可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社保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和岗位补贴(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四川就业补贴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申请:

四川省毕业生就业补贴政策

1、进入四川省就业创业网上服务大厅;

2、进入官网后,点击官网主页中的“失业待遇申请”;

3、进行登录后即可进入申请界面,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申请信息即可。四川大学生就业补贴可以通过现场办理申领。尚未实现线上申领的地区,通知明确要加快进度,抓紧建立完善经办信息系统;对仍需现场办理的,要及时公布受理机构、****和地址,大力推广电话申请、邮寄办理,代办服务等方式,尽可能实行各类补贴政策不见面申领、一次性办理。

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包括:

1、全日制大学、独立学院和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通过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实施高等教育的毕业生;

2、来自贫困家庭的就业学生。毕业那年年底,仍然没有工作,登记失业的学生;

3、高校毕业生应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户籍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

四川省毕业生就业补贴政策

法律依据:《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第四条

就业补助资金分为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两类。

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资金用于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创业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求职创业补贴等支出;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资金用于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和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等支出。

同一项目就业补助资金补贴与失业保险待遇有重复的,个人和单位不可重复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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