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毕业生的就业报到证应当由学校在就业工作的主管部门进行办理。根据我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地方主管毕业生调配部门和高等学校按照国家下达的就业计划派遣毕业生。
法律客观:《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第三十一条 地方主管毕业生调配部门和高等学校按照国家下达的就业计划派遣毕业生。派遣毕业生统一使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派遣报到证》和《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派遣报到证(以下简称《报到证》)》,《报到证》由国家教委授权地方主管毕业生就业调配部门审核签发,特殊情况可由国家教委直接签发。
毕业生报到证是毕业校就业办发的。
只有具备毕业资格的毕业生,才能拿到毕业报到证。它是用来办理个人档案存档与调档的证明。是由人社部统一认可的。现在委托各毕业学校就业办颁发。就业办根据你的就业协议方向进行签发。存档的基本两个方向,一个是你的三方协议的工作方向辖区的国家人才中心;另一个就是老家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