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奖学金的评定标准主要包括学业成绩排名和参加活动加分两个部分。 当然,由于学校和专业的不同,这两个评定标准的占比可能会存在差异,一般是学业成绩占大头,活动加分占小头。 评定奖学金的第一要素就是学习成绩,不过这个成绩看的是期末考试和平时成绩的总和,算法是平时成绩*百分比+期末成绩*百分比,一般奖学金的评定要求都是总成绩不低于70分,所以同学们平时上课认真一点,表现好一些,拿奖学金就有望了。
每一个学校奖学金评定的标准以及评定金额各不相同,但评定的方向大体一致,都按照德智体美劳综合评定,奖学金为每年一评,评的是上一学年的总体表现
所有的奖学金评定的大体基本要求(爱国守法尊师成绩好)
以宁波大学为例:
1、一等奖学金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本学年学习积点分名次在同专业年级前10%;
(2)本学年学习积点分名次在同专业年级前30%且本学年内代表学校参加竞赛活动获得省级一等奖以上。
符合条件(2)者优先予以评定,其他学生同等条件下,学年积点分高者优先。
2、二等奖学金
本学年学习积点分名次在同专业年级前25%;同等条件下,学年积点分高者优先。
3、三等奖学金
本学年学习积点分名次在同专业年级前40%;同等条件下,学年积点分高者优先。
奖励办法
各类奖学金获奖名单,由学校统一发文公布,予以表彰。捐赠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考研奖学金由学校统一发放。其他各类奖学金由学院发放奖学金和获奖证书。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存入本人档案。
获奖学生中,凡发现有弄虚作假、欺骗组织等行为者,学校将撤销其荣誉,收回已发的奖学金;获奖学生应合理使用奖学金,用于支付学习和生活费用。奖学金不得用于请客或购买奢侈品。
以上内容参考:宁波市教育局-宁波大学奖学金评定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