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帮你在湘大的教务处找了找学校的普通本科学士学位授予规定。
内容如下:
第三条 符合以下基本要求的普通本科毕业生,必须在学校规定的修读年限(自入学时起连续计算累计不超过六年)内申请授予湘潭大学学士学位,否则不能授予学士学位: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完成本科教学计划的各项要求,经审核准予毕业,较好地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并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任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3、在校期间违反校纪校规受记过及其以上处分未超过1次。
4、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学生在学校规定的修读年限内,达到下列条件中的任意一条:
(1)CET4成绩改革前达到50分或改革后达到410分;或艺术类专业学生全国英语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合格;或参加权威机构组织的出国语言考试成绩达到出国要求;
(2)授予理学或工学学士学位的学生通过重修或重考取得的必修课程(不含实践教学环节)学分数不超过35学分,授予其他学士学位的学生通过重修或重考取得的必修课程(不含实践教学环节)学分数不超过20学分;
(3)参加学科竞赛获得省级三等奖及其以上奖励;
(4)参加省级体育比赛(含相当于省级的地区选拔赛)取得金银铜牌或前三名,参加国家级及以上体育比赛取得奖牌或名次;
(5)代表学校参加全国性文艺比赛获国家级奖励;
(6)在国际国内重要学术期刊以湘潭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公开发表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其中SCI、EI收录期刊的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或CSCD、CSSCI、北京大学版《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收录期刊的第一作者;
(7)以湘潭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取得专利授权,其中的发明专利前三名完成人,或实用新型专利前两名完成人,或外观设计专利的第一完成人;
(8)获得软件著作权登记的著作权人;
(9)被录取为硕士研究生(不含研究生课程班学生)。
第四条 港澳台侨及来华留学本科学生,符合本规定第三条之一、二、三款要求的,可授予学士学位。
接下来,你就自己判断吧!
2010年湘潭大学自考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相关事项
一,学士学位申请的条件:
1,考试课程的平均成绩在65分以上.
2,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成绩达到中等或中等以上.
3,取得湖南省成人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国语考试合格证书.
4,应届本科毕业生(毕业未满一年).
二,申请时间:
学位申请截止于5月18号.
三,申请材料:
1,学士学位评审表一式2份(各贴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另交同底清晰电子版照片.
2,成人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
3,本科成绩总表复印件1份,加盖提供单位的公章.
4,湖南省成人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国语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1份.
5,学位评审费300元.
四,学士学位证书办好后,由学位申请者于9月中旬执本人身份证(要别人代领的,代领者必须执本人身份证及学位申请者的身份证),到东塘总部办公室领取.
学位申请者于 10 月中旬或 3 月中旬执本人身份证(要别人代领的,代领者必须执本人身份证及学位申请者的身份证)到继续教育学院领取。
准备材料如下:
1、学士学位申请书一式 2 份(各贴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 1 张,照片背景:单一蓝色;被摄人服装:白色或浅色系),另交同底照片 1 张(贴学位证用)。
2、成人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 1 份。
3、本科成绩总表复印件 1 份,加盖提供单位的公章(可在湘潭大学档案馆复印)。
4、学位外语考试成绩单 1 份。
5、身份证复印件 1 份。
6、学位评审费 80 元(交湘潭大学财务处收费科)。
地?址:湖南省湘潭市湘潭大学继续教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