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医保的报销比例:
参保大学生因疾病发生的起付标准(300元)以上的住院医药费用,按照以下标准分段累进补偿,年度最高补偿限额为30000元。
1、在门诊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按下列比例给予报销,其余部分个人自付:
(1)医疗费用不满1000元的部分,报销35%;
(2)医疗费用在1000元(含1000元)以上,不满5000元的部分,报销45%;
(3)医疗费用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不满10000元的部分,报销55%;
(4)医疗费用在10000元(含10000元)以上的部分,报销65%。
2、在住院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按下列比例给予报销,其余部分个人自付,年度内多次住院的医疗费累计计算:
(1)医疗费用不满10000元的部分,在三级、二级和一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比例分别为55%、65%和75%;
(2)医疗费用在10000元(含10000元)以上的部分,不满20000元的部分,在三级、二级和一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比例分别为60%、70%和80%;
(3)医疗费用在20000元(含20000元)以上的部分,在三级、二级和一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比例分别为65%、75%和85%。
大学生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1.住院医疗报销。
住院大学生必须缴纳一定的押金,作为个人承担的费用,出院结账时多退少补。
2.生育费报销。
正常分娩800元,剖宫产1600元。生育费用低于限额标准的,按实际费用补贴,高于限额标准的,按限额标准补贴。
3.慢性病报销。
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病(不含隐匿型)、慢性肺源性**病、原发性高血压(二期以上)、脑血管疾病恢复期、肝硬化失代偿期、糖尿病并发症、慢性肾小球肾炎及肾病综合征、恶性肿瘤晚期、精神疾病、红斑狼疮、帕金森病综合征。
4.门诊意外伤害报销。
①骨折、关节脱位、呼吸道异物三种疾病。
5.门诊急救报销。
昏迷、严重休克、大出血、中毒、严重脱水、高热惊厥、严重创伤、严重呼吸困难、自发性或损伤性气胸、血气胸、喉梗死、气管支气管阻塞、严重心律失常、内外出血危及生命、急性心力衰竭、呼吸衰竭、肾功能衰竭等生命体征发生重大变化。
6.学生在假期、实习、休学期间需要异地住院的,可就近到当地指定医疗机构或公立医院就诊,医疗费用由个人全额预付。
医疗保险是我们国家颁布的一个福利政策,现在医疗保险涉及到了很多的人了,大学生也是不例外的。大学生医疗保险的流程一般都是需要看是从哪里看的病,如果是从学校当中看的病的话需要去学校的机构进行申请报销,如果是从校外的话我们可以拿着出诊证明去学校的医务处进行报销。
学生住院零星报销医保需提交的材料:
1.发票报销联原件(若已报销过其他保险需提供发票复印件并加盖赔付方公章并写明原件留存,另需提供报销分割单原件);
2.诊断证明原件(如报销过其他保险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赔付方公章);
3.住院资料(包括病案首页、检查报告单、出院记录、长期医嘱、临时医嘱等);
4.住院费用总清单(即汇总单),若就诊医院无汇总单,需要求医院出示证明(写明本院无汇总单),并出示每日清单;
5.若在西安市外医院住院,需提交就诊医院等级证明;
6.在校期间在异地就医的,需提交校医保办开具的异地就医说明并盖章;
7.大学生医保证原件及复印件(首页和统筹支付单)、身份证复印件;
8.已报销农合费用需提供农合相关资料(农合证首页和统筹支付单,只限一年级的学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十四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业务经办、统计、调查获取社会保险工作所需的数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如实提供。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为用人单位建立档案,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缴费等社会保险数据,妥善保管登记、申报的原始凭证和支付结算的会计凭证。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和用人单位为其缴费,以及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等个人权益记录,定期将个人权益记录单免费寄送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