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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关于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规定的审批原则

发布时间:2023-06-19 16:44:13

各院系应制定严格的选拔标准,有条件的院系,可以将硕博连读申请人的学术水平和统考生进行对比,择优录取。选拔审批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1. 坚持宁缺勿滥、择优录取原则,保证硕博连读生生源质量。对在学术研究上做出重大贡献、已有学术论文发表或参加过重大科研项目的申请人优先录取。

北京大学关于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规定的审批原则

2. 坚持公正、公平原则。对每一个初审合格的申请人,均进行认真考核,确定拟录取名单时做到公正、公平。

3. 硕博连读选拔工作原则上在本学科、专业内进行,如跨学科(含交叉学科)和跨院系选拔,申请人须满足下列条件:

1)符合所在院系申请硕博连读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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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征得其硕士研究生导师和所在院系主管领导同意;

3) 能够提供材料证明其具有跨学科或院系攻读博士学位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4)提供接受申请单位意见书:愿意接收并承认其硕士阶段的成绩,或者同意接收但需补修部分课程;

5)参加接受申请单位组织的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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