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分制收费成学业所缴年学费改按专业注册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计收的教育收费制度。学生完成学业所缴纳的专业注册学费、学分学费之和不高于原规定的学年学费。
学校试行学分制收费标准应遵循“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原则,若老生改按学分制收费的,学生每学年所缴纳的学费可根据选取学分所需的费用收取,学生完成学业所缴纳的学费总额不得高于原学年的学费总额。
实行学分制收费后,对补考后仍不及格、需重新学习该门课程的学生,学校可以收取学费,但学费标准不得超过原来学习该门课程的收费标准。
学校须按学生当年实际所修课程的学分数收取学费。学校实行在学年初按专业学年收费标准预收学费,在下学年开学时根据学生上一学年实际所修学分,按多退少补的原则进行学费结算,直至毕业时结清。
有关部门要求,收费必须公示,学校应对学分制收费标准、重新学习与修读教学计划以外课程的学费标准、退费办法及学分制收费管理等有关内容予以公示。有关部门还要求,各类公办高校收取的学费、住宿费等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应全额缴入同级财政专户或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加强对高等学校收费的监督检查
国家对高等学校收费管理的政策规定一直是明确的,有关高等学校应不折不扣地严格执行。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高等学校收费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帮助学校完善收费管理制度,认真受理群众对教育收费的政策咨询和投诉举报。对教育乱收费行为,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严肃查处,切实维护学生、家长的合法权益。
目前,公办高校实行学分制收费的很多。上海大部分高校、北京部分院校以及青岛农业大学、河南科技大学等,都在实行学分制收费。
学分制收费是一种趋势。对开选修专业或选修课的高校来说,除了学生本专业,对选修专业按选修学分收费,收费依据、标准会更合理。
学分收费制它也称为学分制收费,它的意思是指今后高校按照学生所修的不同课目的学分来收取相应的费用。或者是指按专业注册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计收的教育收费制度。
辽宁省自从2004年起,改革收费制度,全面推行学分收费制。本科新生可以自行选修课程和专业,并结合自己的经济能力自主选择课程,而学分制收费就是按所选课程的学分缴纳学费。
上海市从2006学年起,也开始改革大学本科的收费制度,如上海市同济大学、上海大学、上海戏剧学院等14所高等院校试行学分收费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