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奖学金评定细则如下:
1、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充分调动广大学生学习、实践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2、凡经正式注册取得我校学籍,并参加全日制学习的本科生,在校学习期满一年以上,均可参加评定。
3、奖学金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标准,对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习成绩、身心健康、能力素质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奖励金额如下:
1、特等奖学金每人每年1500元。
2、一等奖学金每人每年1000元,获奖者占学生总人数的5%。
3、二等奖学金每人每年500元,获奖者占学生总人数的12%。
4、三等奖学金:每人每年300元,获奖者占学生总人数的18%。
需要。
当然退了,根据规定,学生本人毕不了业申请退学,学校应予批准。办理离校手续,一般有专门的离校手续单,其中包括财务处,在办理手续时,应要求学生处或财务处退还剩余的学费。
国家奖学金一般不需要退还的,因为奖学金是国家对于学生的一种激励引导,学校设立的奖学金需要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