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大学暑期社会实践经费额度有上限。
根据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官网查询,《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暑期社会实践资助办法》第七条查询到,重点实践项目依据实际花销、发票予以资助,最多予以10000元经费资助,普通立项项目院级一等、二等分别给予3000元和1000元经费资助,对予以立项队伍仅提供保险、安全教育等支持。
暑期社会实践经费主要来源于学校拨款、学生自费和企业、机构的赞助,主要用于交通、住宿、餐费、实践材料费、活动策划费等方面。
不需要交学费。
根据武汉大学新的奖助学金政策,除不用交学费外,全日制普通类博士生还每年最低享受普通奖学金1.8万元。加上各类奖项和奖学金,特别优秀的博士生一年有望获得不低于9.6万元的奖学金。
正常学制内、取得博士学籍1年后的全日制在校生(含硕博连读生)可申请延期资助,鼓励高年级博士研究生申请,优先支持出国联合培养(半年以上)的博士研究生申请。
获批延期的博士研究生,原则上最长延期资助年限为一年,享受与学制内博士研究生相同的助学金资助标准、住宿、医疗等待遇,继续参与各类奖学金评定(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除外),助学金发放与资助方式按照2018年学校规定执行。
学校每年资助每级普通在籍博士研究生总数的20%左右,对各培养单位的资助指标进行综合确定,动态调整。依据包括培养单位人才培养规模、质量、培养绩效、学科需求、办学资源等,确定了本次资助各培养单位优秀博士研究生的最大名额。
扩展资料
获资助博士生在博士学位论文定稿送审前,完成“博士研究生延期资助总结报告”(格式自定,1000字以内),提交其培养单位,培养单位成立考核小组,制定可量化的考核标准(参照武大研字[2016]33号文件规定的学术创新奖条件);
小组根据其报告对其延期期间的科研表现和学术成果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优秀、合格和不合格)在培养单位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获资助博士生因故退出本资助计划,要求毕业派遣,须提前报请培养单位同意,在研究生院备案,方可办理其他手续,并于当月停止资助。
人民网-武汉大学全日制博士和学术学位硕士将免交学费
武汉大学药学院-开展2019-2020学年度优秀博士研究生延期资助工作的通知?
武汉大学生创业补贴政策2023如下:
1、从事当年度本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中非禁止、非限制类发展项目;
2、大学生在创办企业,必须由大学生担任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且大学生创业团队核心成员出资总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
3、在普通高校在校生申请创业资助资金的,必须持有在校期间接受孵化的证明,并且是在市区落地转化的创业项目。
申请流程:
1、向大学生创业园服务中心提出补助金申请;
2、由人事局和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对申请对象进行资料审核;
3、通过名单进行公示,时长为5个工作日;
4、通过核准无异议后,下发核准通知书;
5、财政局对大学生创业专项拨付资助资金。
法律依据:
《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第五条
享受职业培训补贴的人员范围包括:贫困家庭子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下同)、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以下简称五类人员),以及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
职业培训补贴用于以下方面:
(一)五类人员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对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的五类人员,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下同),给予一定标准的职业培训补贴。各地应当精准对接产业发展需求和受教育者需求,定期发布重点产业职业培训需求指导目录,对指导目录内的职业培训,可适当提高补贴标准。对为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垫付劳动预备制培训费的培训机构,给予一定标准的职业培训补贴。其中农村学员和城市低保家庭学员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的,同时给予一定标准的生活费补贴。
(二)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岗位技能培训。对企业新录用的五类人员,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参加由企业依托所属培训机构或政府认定的培训机构开展岗位技能培训的,在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给予职工个人或企业一定标准的职业培训补贴。对按国家有关规定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技师培训的企业在职职工,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予职工个人或企业一定标准的职业培训补贴。
(三)符合条件人员项目制培训。各地人社、财政部门可通过项目制方式,向政府认定的培训机构整建制购买就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项目,为化解钢铁煤炭煤电行业过剩产能企业失业人员(以下简称去产能失业人员)、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免费提供就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对承担项目制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给予一定标准的职业培训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