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工物系设置以下奖学金荣誉:综合优秀奖、学业优秀奖、学习进步奖、科技创新优秀奖、社会工作优秀奖、体育优秀奖、文艺优秀奖、志愿公益优秀奖、社会实践优秀奖、好读书奖等。其中综合优秀奖奖励学习成绩突出、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分别会配以国家奖学金(校设奖学金)或何东昌奖学金(系设奖学金
清华大学综合优秀奖比例为百分之三十。参评优秀奖的基本条件:上一年度所有课程(含实践环节)全部通过。遵守国家法律,和校规校纪,品行端正,上一学年内未因违纪受到处分。上一学年寝室卫生状况良好。奖学金评定过程将以申请人的第二成绩单为重要依据。上一学年学业成绩排名专业前1/2,且在科技创新、社会工作、社会实践、志愿公益、文艺或体育等其它领域有突出表现的同学,可自愿参评综合优秀奖。获得综合优秀奖的同学可以兼得其它单项优秀奖。申请但最终未获得综合优秀奖的同学可继续参评其它单项优秀奖。综合优秀奖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材料,经化学系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小组审核、现场答辩等环节,最终评出综合优秀奖。答辩环节对全体本科生开放,要求旁听同学注意会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