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是专业,学院包括系,多个系组成一个学院。
中国先行的大学有的实行学院制,有的实行系制。
实行学院制度的是在学校的下面设置各个学院,学院下面设置系,系下面设置专业,专业下面是班级。
实行系制的是在学校下面设置系,系下面设置专业,专业下面是班级。
大学的系是按学科门类划分的,比系大的是学院,学院是按学科大类划分的。也就是大学分为若干个二级学院,每个二级学院下设若干个系,每个系又设立若干个本科专业或研究生专业。
二级学院是大学实行的校、院两级管理模式中的第二级(学院制),因此称为二级学院,学院或系是构成大学的最基本的教学和行政单位。
二级学院分为两种不同类型。一是指普通高等学校中,由高校统一管理的二级教学单位;二是指普通高等学校设立,但以民办机制进行运作和管理的独立二级学院,即独立学院。
二级学院不等于独立学院。大学下设的部、院、系,是学校的有机单元,由大学统一管理。而独立二级学院虽由公立大学设立,但以民办机制进行运作和管理,其经营管理模式介于公立大学和民办大学之间,有别于大学下设的二级学院。
二级学院的相关说明
各个高校设立二级学院的做法不尽相同,但大体依学科门类而定:如文学院、法学院、理学院、医学院、商学院、信息学院等等。有的是由原来的系经过发展壮大而成;有的是依据学校内相近相关学科整合而成;有的是几所学校合并后依不同学科门类整合而成;也有的是根据社会发展所需要的新学科门类而设立的二级学院。
在中国,20世纪50年代开始的我国高等学校管理体制,学习前苏联的大学行政管理模式,在专业面狭窄的教学型大学的计划背景下形成的校、系、教研室三级管理模式。
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为国家培养了大批高级专门人才。但随着社会和经济发展,旧的管理模式已明显不适应现代高校的发展要求。大学开始试行以二级学院为运作组织,实行校、院两级管理模式的学院制,向学院放权,使学院成为能够自我发展的拥有相对独立和相应自主权的办学组织。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二级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