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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师范大学浦口校区的联合培养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发布时间:2023-06-20 11:05:45

签订就业协议书

南京师范大学浦口校区的联合培养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1.毕业生落实就业单位后,须与就业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同时上报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毕业生主管部门审批。如是非公有制企业,还须到单位所在地人才服务中心办理相关挂靠托管手续。

2.协议书盖章:甲方为用人单位盖章,乙方为毕业生本人签字,另还须加盖甲方上级主管部门或人才服务中心的章。

3.毕业学校及代码:

南京师范大学 南师大联合培养生源填10319 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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