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仰恩大学书馆的书借阅规则

发布时间:2023-06-20 12:04:13

1、本校教职员工凭工作证(借书证),学生凭学生证(借书证)进馆借阅图书。

2、证件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使用。如发现使用他人证件,工作人员有权扣留证件,并停借一个月。

仰恩大学书馆的书借阅规则

3、证件应妥善保管,若证件遗失,应及时向图书馆挂失。否则,被他人冒借的图书由原持证人负责赔偿。

4、证件遗失(参见第3条)或因污损严重而不能使用,请读者到学校办公室补办。

5、教职员工离职,学生退学(休学)、毕业(肄业),务必在离校前将所借图书全部归还图书馆,然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1、学生每人限借5册,借期为1个月,可续借1次,续借期为1个月。

2、教职工每人限借20册,借期为2个月,可续借1次,续借期为2个月。

3、借出的图书应按期归还,逾期未归还图书者,将处以每册书每天0.5元的罚款。

4、读者应对所借图书进行检查,如发现涂画、破损、缺页等情况,应当即向工作人员说明,否则还书时被发现将承担赔偿责任。

1、读者所借图书遗失,应以同版次原书抵还,另付图书加工费每册5元。如不能以同版次原书抵还,则视具体情况按如下规定办理:

(1)复本量大的(10册以上),按原书价的2倍赔偿;复本量在2-9册的,按原书价的4-3倍赔偿;孤本书按原书价的5倍赔偿。

(2)珍本、善本书按原书价的10倍赔偿。

(3)多卷书(含全集、选集、丛书、系列等)遗失其中1册,按全套书价的2倍赔偿,其余册仍属图书馆。

(4)外文图书、港澳台图书,按原书价(折合成人民币)的5倍赔偿。

(5)遗失的图书读者应在1个月内赔偿,凡逾期不赔者,将停止其借书权利。

仰恩大学书馆的书借阅规则

(6) 若读者在一个月内找到了遗失的书,可持该书和赔款收据到本馆办理退款手续,但须付手续费2元。

2、污损图书(圈点、批注、画线、大块墨迹或污斑、撕页、破页、裁割等),视具体情况,处以1元-原书价5倍罚款。

3、污损或丢失图书条码、书标、代书板,损坏或拆掉书中的磁针,处以5-10元罚款。

4、盗窃馆内图书者,除追回原书外,处以原书定价的10倍罚款。情节严重且态度恶劣者,送交学校给予纪律处分。

1、污损非装订的报刊,处以10-50元罚款;污损需装订的报刊,按月价(报纸)或年价(期刊)罚款。

2、污损报刊合订本,按该合订本价的2倍罚款,另付装订费10元。

教育部规定大学生毕业借图书馆书,必须盖章才能发毕业证吗

大学图书馆借书流程:

第一步:读者将借书证上的条形码对准扫描枪红外线进行扫描;

第二步:翻开所借图书的条形码对准扫描枪的红外线进行扫描;

第三步:将所借图书的书脊紧贴消磁仪上并轻轻划过,进行消磁。

或者图书馆二楼自助机上办理:

第一步:读者按照机器的视屏提示进行操作,将借书证条码朝前横向插入卡槽;

第二步:输入密码,按“确定”键;

第三步:读者将所借图书的封面朝上,并将书脊紧贴凹槽,再把书推到机子底端遮住红点,翻开所借图书的条形码对准红外线进行扫描(如有出现红外线扫不到条形码,请轻提自助机的扫描枪即可对准条形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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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步:借书成功后,按“结束”键结束借书过程,并取出借书卡。

不是必须盖章。

这种情况是不合法的,借书跟发毕业证是没有关系的。

根据《高等教育法》第十九条规定:高级中等教育毕业或者具有同等学力的,经考试合格,由实施相应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录取,取得专科生或者本科生入学资格。不合法的,学校无法罚款,借书和发毕业证是两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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