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年综合奖学金,分甲、乙、丙三等。
甲等奖学金获得者占年级专业人数的3%,乙等奖学金获得者占年级专业人数的7%,丙等奖学金获得者占年级专业人数的10%。其中,2008级甲等奖学金奖励2500元/人,乙等奖学金奖励1000元/人,丙等奖学金奖励700元/人;
2009级、2010级甲等奖学金奖励1000元/人,乙等奖学金奖励700元/人,丙等奖学金奖励500元/人。
12人(含12人)以下的学生班奖学金由院学工办统一评定。
2.甲等奖学金的标准
(1)专业排名必须是本专业年级前5%。
(2)通过大学英语四级。
(3)评选学年内无重考、重修科目。
湘潭大学奖学金评分细则如下
1、满分 100 分,分为任职、社会活动、思政表彰、科研(含学术竞赛、暑期调研、论文发表等三部分)四大项,各项分值满分为 20、40、5、35 分。
2、佐证材料有效期为研究生在读期间。
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干部类) 按四项得分总和排名。得分相同者,按社会活动得分排名。
申请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具有奉献精神和团结协作意识。
4、学习成绩优异,科研成果突出,恪守学术规范,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大,综合表现优秀。
5、担任学校研究生会、研究生团委主要干部任职一届以上,工作责任心强,态度积极热情,群众基础好,工作成绩突出。
中国政府奖学金简介
全额奖学金 :
学费:包括奖学金生培养、管理以及组织或支持奖学金生开展文体、参观、联欢等活动的费用。学费由学校统筹使用。
住宿费:即为中国政府奖学金生提供免费宿舍或发放住宿费补贴的费用。住宿费由学校统筹使用。按学校规定在校内住宿的,由学校提供免费宿舍,一般为双人间;经学校批准,选择校外住宿的,可按月或季度获得学校发放的住宿费。
标准为:
本科生(预科生)、硕士研究生(普通进修生):700元人民币/月。
博士研究生(高级进修生):
1000元人民币/月 生活费。
标准为:
本科生:2,500元人民币/月。
硕士研究生和普通进修生:3,000元人民币/月。
博士研究生和高级进修生:3,500元人民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