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助学金发放日期是在每年的6月份和12月份左右。国家助学金应该是按月发给学生的,但大多数学校为了方便,选择按学期发给学生,一年两次,一次发一半。就在每个学期末,即每年的6、12月份左右发放。国家助学金是用于资助在校家庭经济贫困的大学生而设立的,
按照惯例,2023年贫困生补助预计6月中旬发放。
部分学校对于国家助学金发放时间:一般是在6月中旬发的,而且助学金是分两次发的,每次发一半,还有一次是在一月份发,大都是在每学期快要结束发的。
想要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同学需要满足家庭经济条件困难,并且学习成绩优良,积极上进。这两点是最基本的硬性条件。毕竟国家和学校发放贫困补助也是为了鼓励学生求学,勤奋努力有上进心的学生,国家和学校愿意付出资金上的补助。
大学生助学金申请条件
1、学生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学生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3、学生学习成绩较好,能正常完成学业。
4、因家庭经济困难,所筹资金不足以支付在校学习期间的基本学习和生活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基本生活费)。
国家奖学金是指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的用来奖励特别优秀学生的奖学金。作为大学生能获得国家奖学金是一项莫大的荣誉。科学生
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为高校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高校要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评审办法,并报主管部门备案。
高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具体负责组织评审工作,提出本校当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报学校领导集体研究审定后,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每年10月31日前,中央高校将评审结果报中央主管部门,地方高校将评审结果逐级报至省级教育部门。中央主管部门和省级教育部门审核、汇总后,统一报教育部审批。教育部于每年11月15日前批复并公告。
研究生
每年3月底前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建议方案,报财政部、教育部审定。
每年4月底前
财政部、教育部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分配名额和预算下达中央主管部门和省级财政、教育部门。
每年5月底前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分配名额和预算下达相关高校。获得推荐的学生,须在所在单位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每年11月底前
高等学校将当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