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国庆节属于法定节假日,应该放假,学校不放假的行为明显与国家的有关规定相违背,是属于违规行为但不属于违法行为。如果不喜欢学校的这种行为可以向当地的教育部门进行投诉。
法律客观:《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第二条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一)元旦,放假1天(每年1月1日)(二)春节,放假3天(正月初一、初二、初三)(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法律分析:学校国庆节不放假算违法,因为国庆节是法定节假日,按照规定要正常放假。
法律依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
第二条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一)元旦,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第六条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