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
负责局(馆)的综合协调工作;文秘、档案、保密、会务、统计工作;党群、老干、计生工作;宣传、信息公开、法律事务、信访工作;人事、劳资、社保、外事、接待工作;财务、资产管理、招标工作;消防、安保、后勤工作。
监督指导处
负责制定全市档案事业发展计划和档案管理规章制度;负责档案法规的起草、宣传并组织实施;组织档案执法检查,依法查处档案违法行为;检查和指导全市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业务;协调和指导全市各级各类档案馆的业务工作;协调和指导全市信用档案、规划档案、土地管理档案、产权档案、环保档案、水务档案等各类专门档案工作;负责全市档案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定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档案理论工作;监督和指导档案学术团体及档案中介活动;接收市直党政群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形成的具有长久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
城建档案业务指导处
参与城市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协调和指导全市城建档案工作;接收全市10层以上、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投资500万元以上建筑工程和所有市政、公用及地下管线工程的建设档案;提供地下管线工程档案信息查询服务。
档案管理处
负责保管、保护馆藏档案资料;负责馆藏档案的整理、编目、鉴定工作;负责馆藏档案资料的提供利用工作;负责馆藏档案资料的研究和编纂工作。
信息技术处
负责制订全市档案信息化建设的标准和规范;负责检查和指导全市电子文件和电子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建设、管理和维护馆藏档案计算机管理系统;负责组织全市档案科学技术研究及其成果的推广应用工作;负责馆藏档案资料的数字化和缩微工作;负责全市重大活动、重大突发事件、重大自然灾害以及重点建设工程项目建设过程声像档案的采集、整理(编辑)、保管、保护和提供利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