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请求上级各单位部门领导高度重视此事件并作出相应处理;
二、要求云南大学党委按刚刚修订的《中国***纪律处分条例》对其作出严肃追责与严厉惩治,予以党纪政纪处分;
三、责成云南省教育厅严格加强对省内教育系统专家、学者、教授在课堂上在学术讲座上的管理;
四、由施本植本人在云南日报、云南网、民族时报、云南大学官方网站、云南大学官方微博、云南省教育厅官方网站等媒介上公开刊文诚恳道歉;
五、全国彝胞将保留对施本植本人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