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根据兰州大学的规定,毕业生的毕业证和学位证是在毕业典礼之后发放的。一般来说,毕业典礼是在每年的6月和12月举行,因此,九月份毕业生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应该在毕业典礼之后的一个月内发放。具体的发放时间可能会因为各种原因而有所变化,需要关注学校的官方通知。如果毕业生需要提前使用毕业证或学位证,可以向学校的教务处申请临时证明。申请临时证明时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例如工作单位的证明信、录用通知书等。总之,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发放时间是由学校确定的,毕业生需要关注学校的通知,及时领取证书。
第三十一条 课程考核不及格者,须参加补考,补考成绩据实记载;计算学分绩时按合格计算。补考一般安排在开学后两周内。
第三十二条 补考不及格者须向所在学院提出重修申请,报教务处核准注册。
重修人数较多的公共基础课(如公共外语、高等数学、普通物理学、信息技术基础、体育等),可组织重修学生单独编班进行授课,随下一年级考核。
第三十三条 重修课程遇到时间冲突等原因,学生可申请自修,得到任课教师同意后由学生所在学院批准,届时参加考核。
下列课程重修时不得申请自修:政治理论课、思想品德课、军事理论课、体育课、实验课、劳动课等必修课程;调查、实习、学年论文、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军事训练等必修的教学环节;因违纪、作弊、无故缺考或缺课1/3以上必须重修的课程。
第三十四条 学生要按时参加教学计划和学校统一安排、组织的活动。除重修课程经学院批准自修者外,学生上课、实习、军训等应实行考勤。无论何种原因,一学期缺课达到一门课程的1/3学时者,不得参加考核,该门课程必须重修,并不得申请自修。
第三十五条 申请重修的学生,在开课学期开学第一周到所在学院领取重修申请表,办理重修注册手续。重修学生名单经所在学院汇总后,一份报开课学院,一份报教务处,未经注册者考试成绩无效。开课学院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学生重修。
第三十六条 优秀学生修完高年级的课程,可向学院申请随高年级参加考试,由主管教学工作的学院领导审批,报教务处备案。考核合格者,承认其成绩和学分,计入学生成绩表;考核不合格,不作记载。
第三十七条 学生确因病不能参加考试,须持医院相关证明,经所在学院主管教学领导批准,允许缓考;因事一般不准缓考;缓考课程随补考进行,成绩据实记载。
第三十八条 学生无故旷考,成绩表中注明“旷考”,不准参加正常补考,按重修的规定办理,不得自
修。
转专业国家允许。大一学习的都是基础课,比较通用,主要是大一最后考试。只要你不跨批次即可。最好转到大气科学专业,本科好就业。现就转专业答复一下:
根据教育部的规定大学生进校后,符合条件的可转专业。
(一)在校本科生在完成大学一年级课程,进入二年级之前,理由充足者可以申请转专业。
充足的理由包括:
1、在某一学科方面确有特长的学生。
2、因为身体健康原因,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者;
3、通过转专业能有利于学生自主学习成材,且参加学校的选拔,选拔合格者(多数都用这一条)。
(二)不具备条件者不能申请转专业。
条件包括:
1、新生入学未满一年者;
2、二年级及以上者;
3、各类委培,代培生未经委托单位同意转专业者;
4、艺术类、体育类考生,跨文、理科类别转专业者;
5、跨高考录取批次转专业者;
6、已办理试读手续者;
7、曾转专业或转学者;
8、专科升入本科者。
(三)转专业申请时间和申办程序:
1、学生转专业每学年集中审批一次,申请时间在每学年第二学期的最后两周。
2、教务处于每学年第二学期末,根据转入专业的办学条件,分文、理科向全校公布转入专业的接受名额。
3、为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原则上参加选拔后各专业转出人数一般不得超过所在专业当年招生数的3-5%,转入人数不得超过转入专业当年招生数的3-5%。
4、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填写《转专业申请表》,由学院审核同意后统一报教务处。
5、经教务处审核通过并办理相关手续后,申请人(不包括满足转专业条件第1、2条者)于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前参加教务处组织的文、理科选拔考试。考试内容:理科为数学、英语。文科为英语,有的大学再加政治,有的加考计算机。到学校自己就知道以往都靠什么课程了。测试成绩按文、理科分别排序,并根据排序的结果由申请人依次挑选自己要求转入的专业。
(四)转专业的学籍管理:
1、学生转入新的专业,原则上按照入学时的年级所适用的学籍管理细则进行管理。
2、学生转入新的专业后,必须完成转入专业的教学计划方可毕业和获得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