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省级重点学科
一、学科简介
兰州大学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省级重点学科建设项目属于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一级学科领域中的二级学科。2002年批准为甘肃省高校省级重点学科并于2005年通过复审。目前,劳动卫生和环境卫生已形成一门相对独立的学科,其范围涉及生产环境和生活环境,研究对象涉及职业人群和生活人群,研究内容涉及个体和群体与环境的关系以及消除有害环境影响、促进健康、达到人类、社会和自然统一和谐、可持续发展的目的。本学科依托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研究所、环境医学研究室、环境评价室、公共卫生学实验室、毒理学实验室和分子流行病学实验室开展了大量工作。近几年来在甘肃省教育厅、兰州大学及公共卫生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在科学研究、人才培养、服务社会及学术交流等方面取得了进一步的发展。
二、学术团队简介
学科学术队伍中有教授6人(均在50岁以下),副教授12人,讲师15人。其中获得博士学位7人,硕士学位19人,在读博士7人,在读硕士1人。年龄46-55岁8人,36-45岁10人,35岁以下15人。国家一级学术团体理事以上人数4人;省部级一级学科学术团体常务理事3人;国家学术刊物的编委5人;省部级专家6人;省级学术带头人4人;甘肃省领军人才1人;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2人。
三、研究方向及专业特色
本学科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结合西部特色,做西部文章,以环境与健康为重点,形成了四个特色研究方向:
1.妇女职业保健与生殖健康
学科围绕生殖健康进行了多层次、多水平的深入研究,开展了多项科研工作。近年来主要开展如下工作:职业人群中女性职工生殖健康现状及相关危险因素防治策略和措施的探讨;环境污染对人群生殖健康的危害及各种不良妊娠结局现状的监测及相关评价指标体系开发;重要环境污染物导致生殖系统损伤的机制研究及其有效预防、监测、诊断方法以及环境与生殖健康关系研究新方法、新技术的探索等。
2.职业中毒与工业毒理
本研究方向立足甘肃地域特色,积极开展职业有害因素防治与工业毒理研究。先后对丙烯腈、金属镍等毒性进行了系列研究并主持完成多项科研课题。其中丙烯腈毒理学相关研究一直处于国内领先水平,镍毒理学相关研究经国内专家评议一致认为达到国内领先水平,为我国镍毒理学研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也为镍危害防治提供了毒理学依据。
3.环境污染的健康危害及控制
本方向主要立足于以下科研工作:空气污染致呼吸系统疾病的分子生物学基础、病理学特征和生物标志物的研究;环境污染对健康损害的危险性评价方法和指标的探讨;水体中有机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频率及其安全卫生评价;生活污水和粪便污染造成湖泊、水库污染及其对健康影响和控制技术研究;各种饮用水对人体健康影响的机理及相关检测方法的优化;生活垃圾和工业固体废弃物对地下水源的污染及控制技术等进行研究。
4. 环境流行病学
本学科追踪和立足于国际国内发育毒理学、发育生物学等领域的研究新进展,将全胚胎培养等研究方法与分子流行病学相结合,探讨主要环境因素所致胚胎发育损伤和基因突变在人群中的分布、基因突变的相对危险度以及不同人群中基因突变分布的差别,以早期诊断、预防和治疗,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在白亚娜教授的带领下,本研究方向在国内已取得了一定的研究成果。
四、教 学
近五年共招收硕士研究生157名,授予硕士学位人数107人(含同等学力),目前有在读硕士生108人。各研究所根据条件,组织本所教师、导师或请相关专家学者进行学术探讨和交流。
近几年,研究生发表论文质量明显提高,CSCD论文数增加,并有论文被EI收录,研究生就业率100%。学院毕业研究生已成为职能部门及教学科研单位的中坚力量,毕业生在国际国内著名刊物上包括全球领先的内科学杂志《内科学年鉴》上都有论文发表,相当一部分毕业生在国内外重点工作岗位上发挥着重要作用,工作和科研能力得到了社会的肯定和认可
兰州大学地处甘肃兰州,始创于190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在西北地区一所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211工程”、“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之一。法学院是其下属的一个学院。
兰州大学法学院前身为兰州大学法律学系。法律学系的设立可上溯至1909年(清宣统元年)由至公堂改建的甘肃法政学堂。1946年8月,兰州大学正式成立,共设法学院、文学院等4个学院,其中以法学院力量最强,人数也最多。1952年,兰州大学将文学院、法学院合并,改称“文法学院”。1953年,兰州大学院系再次调整,法律系被撤消。1984年,兰州大学法律系得以恢复重建,同年开始招收法学专业本科生。1986年,获得经济法学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成为中国西部地区最早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单位之一。1999年,获得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同年,经济法学成为甘肃高校省级重点学科。2005年,取得法学一级学科硕士授予权。2003年6月25日,兰州大学法学院正式成立。
学院现有教职工55人,其中专业教师41人,教授11人,副教授16人,讲师14人;有甘肃省第一层次领军人才1名,甘肃省师德标兵1名,兰州大学师德标兵2名,兰州大学隆基教学名师奖及中青年教师教学骨干奖获得者各1名;聘请了24位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担任兼职教授,聘任了97位在政法实务界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较高理论素养的专家为法学院校外兼职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并与校外法律实务部门联建了32个实训基地;
2012年11月获准成为首批全国58个应用型、复合型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之一。
学院具有法学(不含知识产权法)、知识产权2个本科专业;拥有法学一级学科硕士授予权(法学),涵盖宪法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法理学7个专业和1个法律硕士(J.M)专业学位授予权。设有宪法与行政法研究所、刑事法学研究所、民商法学研究所、经济法学研究所、环境与资源法学研究所、国际法学、法理学7个研究所,司法鉴定学实验室及刑事侦查学2个实验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