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所谓“数额较大”,根据《解释》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百元至2千元以上。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其数额较大的起点为25份。另外,根据《解释》第9条第1款规定,盗窃国家三级文物的,亦应依本幅度量刑即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判处罚金,根据《解释》第7条规定,应当在1千元以上盗窃数额的2倍以下判处罚金;对于依法应当判处罚金刑,但没有盗窃数额或者无法计算盗窃数额的犯罚分子,应当在1千元以上10万元以下判处罚金 (下同)。
2、犯本罪,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判处罚金。所谓情节严重,是指数额巨大或者其他严重情节。所谓数额巨大,根据《解释》,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千元至2万元以上。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其数额巨大的起点为250份。其他严重情节,是指除数额巨大以外的其他严重情节。根据《解释》第6条第3项之规定,盗窃数额达到“数额较大”的起点,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其他严重情节”:
(1)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2)盗窃金融机构的;
(3)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4)累犯;
(5)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6)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7)盗窃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的;
(8)造成其他重大损失的。另外,根据《解释》第9条第l款之规定,盗窃国家二级文物的,亦应依本幅度最刑即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犯本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是指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所谓“数额特别巨大”,根据《解释》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其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为2500份,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是指除数额特别巨大以外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根据《解释》第6条第3项之规定,盗窃数额达到“数额巨大”的起点,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1)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2)盗窃金融机构的;
(3)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4)累犯;
(5)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6)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7)盗窃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的;
(8)造成其他重大损失的,另外,根据《解释》第9条第1款规定,盗窃国家一级文物的,亦要依本幅度量刑即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4、犯本罪,具有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或者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所谓盗窃金融机构,是指盗窃金融机构的经营资金、有价证券和客户的资金等,如储户的存款、债券、其他款物,企业的结算资金、股票,不包括盗窃金融机构的办公用品、交通工具等财物的行为。根据《解释》第9条第3款规定:“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主要是指盗窃国家一级文物后造成损毁、流失,无法追回;盗窃国家二级文物3件以上或者盗窃国家一级文物1件以上并具有该解释第6条第3项第1、3、4、8目规定情形之一的行为。
5、在共同盗窃犯罪中,各共犯人基于共同的故意,实施了共同的犯罪行为,应对共同盗窃行为所造成的危害后果负责。
审理共同盗窃犯罪案件,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形对各被告人分别作出处理:
(1)对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应当按照集团盗窃的总数额处罚;
(2)对共同犯罪中的其他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共同盗窃的数额处罚。
(3)对共同犯罪中的从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共同盗窃的数额确定量刑幅度,并依照本法第?7条第2款的规定,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6、对于依法应当判处罚金刑的盗窃犯罪分子,应当在一干元以上盗窃数额的二倍以下判处罚金;对于依法应当判处罚金刑,但没有盗窃数额或者无法计算盗窃数额的犯罪分子,应当在一干元以上十万元以下判处罚金。
本罪与抢劫罪的转化:
第二百六十九条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即,盗窃罪在实施了以上规定的行为侯即可以转化成为抢劫罪,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大学校园中常见的盗窃方式有如下
1、顺手牵羊。是指作案分子趁主人不备,将放在桌上、床上、走廊、阳台等处的钱物信手拈来而占为已有。
2、翻窗入室。是指作案人翻越没有牢固防范设施的窗户、气窗等入室行窃。入室窃得钱物后,常又堂而皇之地从大门离去,因此窃贼有时不易被发现。
3、乘虚而人。是指作案分子趁主人不在、房门抽屉未锁之机入室行窃。这类盗窃手段要比“顺手牵羊”者毒辣,其胃口也比“顺手牵羊”者更大,不管是现金、存折、手机、信用卡或者是贵重物品,只要一让他看到,就会统统被盗走。
4、窗外钓鱼。夏秋季节,作案人用竹竿等工具在窗外将被害人放在桌上、床上的衣物、手机、手提电脑等钩走。因此,住在一楼或其他楼层靠近走廊窗户的同学,如果缺乏警惕很容易受害。
5、撬门扭锁。是指作案分子使用各种工具撬开门锁而入室行窃,此类案犯胆大手狠,现场翻动较大,作案目标以现金和价值高、便于携带的物品为主。
6、伺机而动。有的窃贼偷配钥匙或以找人、卖东西为名混入,相机行事。
7、用A的钥匙开A的锁。是指作案分子用A随手乱放、乱丢的钥匙,趁其不备时打开A的锁,包括门锁、抽屉锁、箱子锁,从而盗走现金和贵重物品等。这类作案人员多数都是与本人比较熟悉的人。靠近走廊窗户睡觉的同学,不要将钥匙放在靠近走廊窗户的桌上,防止作案人员将手伸进窗户,拿走钥匙开门作案。
良好的大学环境
1、校园环境整洁有序,是满足师生身心健康、进行正常教、学工作的基本保障。
2、学生在优美的校园环境中接受美育、熏陶,健康快乐的成长和进步,是落实服务育人的重要环节。
3、良好的校园规划和相得益彰的环境氛围,构成了学校的硬实力,给人直观的体验,受到赞赏。
4、师生参与设计的文化主题广场、经典雕塑、景观工程等,既展现师生能力水平和教育教学成果,又彰显了文化软实力。
5、是展示形象的窗口,外事接待和国际化影响的直接印象。
6、筑巍巍学府,成百年校史,无不在美轮美奂之校园。自古以来,美丽的校园无不是镌刻在社会各界人士心中的仙境。未名湖畔之北大,珞珈山下之武大,环境成就了大学之大,环境化育成千千万万人灵魂的栖息地。
校园盗窃的作案地点主要集中在学生寝室,图书馆,学校的运动场等一些场所。
盗窃是指一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国家、集体或他人财物的行为,是一种最常见的并为人民群众、师生员最为深恶痛绝的违法犯罪行为。盗窃案在高校发生的各类案件中是最多的,高校盗窃案件的特点是实施盗窃前有预谋准备的窥测过程,盗窃现场通常遗留痕迹、指纹、物证等;盗窃手段和方法常带有习惯性;有被盗窃的赃款、赃物可查。盗窃立案标准如下:
1、实施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扒窃的,属于盗窃罪;
2、盗窃公私财物价值1000元以上不满3万元、3万元以上不满30万、30万以上,分别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盗窃数额不满2000元,社会危害性不大的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作为犯罪处理:
1、初犯;
2、主动投案,全部退赃、退赔的;
3、胁迫参加盗窃,没有参与分赃或分赃较少不是主犯的;
4、被害人谅解的;
5、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