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当兵流程一般为:网上登记、初审初检、体检政审、走访调查、预定新兵。
应征入伍学生服满兵役后需回校继续学习的,由退伍学生本人到教务处、保卫处办理学籍、户口、身份证恢复手续。
大学去当兵流程
1、由校征兵办和各学院组织实施,并在校园网、广播台等媒体上发布相关信息。
2、组织报名。学生到所在学院报名,报名者须书面申请、家长签署意见。
3、资格审核。各学院按征兵要求对应征学生名单进行初审,并将合格名单上报校征兵办。
4、身体检查。校征兵办在初审名单基础上组织学生进行体检。(体检分初检和复检两次)
5、组织政审。对体检合格的学生由校征兵办和各学院共同进行政审。
6、名单公示。按当年入伍指标,对体检、政审合格的学生排名公布。
7、收取应征入伍学生的身份证。由各学院收取后交校征兵办。
备注:学生入伍后,一些善后工作:
1、家长到学校领取应征入伍学生的《入伍通知书》。
2、学校办理注销应征入伍学生的户口、身份证手续。
3、办理应征入伍学生家属的《优抚证》。
4、办理应征入伍学生学费清退手续。由各学院到财务处办理后发给家长。
5、办理应征入伍学生学籍保留手续。由各学院到教务处办理。
6、应征入伍学生服满兵役后需回校继续学习的,由退伍学生本人到教务处、保卫处办理学籍、户口、身份证恢复手续。
7、退伍学生持相关证件在指定民政机关领取优抚金。
8、退伍学生持恢复学籍凭证在财务处领取应征入伍学生的特别奖学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十二条
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当年未被征集的,在二十二周岁以前仍可以被征集服现役,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征集年龄可以放宽至二十四周岁。根据军队需要,可以按照前款规定征集女性公民服现役。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可以征集当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七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服现役。
法律分析:在部队办理退伍手续是,部队开具《行政介绍信》,办理《退伍证》。持这两个证明材料到民政局报到时,民政局会给你开具落户介绍信,带上相关证明材料(落户到父母户口本上的,需要带上父母户口本;落户到爱人户口上的,需要结婚证及爱人户口本)到当地公安局的户籍部门办理落户手续即可,在办理落户时,如果没有身份证,可一并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一条 被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在入伍前,由本人或者户主持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注销户口,不发迁移证件。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