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学教师是不可以先提交部分学生成绩的。
任课教师应在课终考核包括补考、缓考、重修等考核以及运动队训练课考核结束后 10 日内完成成绩评定、登载和提交。学生缓考的培养方案教学计划中第6学期课程,缓考成绩应在第7学期开学第一周内完成提交。根据课程大纲规定,部分课程因教学实际在假期内有教学安排,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 成成绩提交的,任课教师应及时向所在学院部报告,由学院部在学期结束前提出书面情况说明,经分管本科教学工作的院部领导签字后报教务处备案。
一、申请条件
(一)具有推免资格的本科培养单位推荐的、具有免(初)试攻读硕士学位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必修课程正考成绩合格(缓考成绩视作正考成绩,必修课程无不及格情况),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和专业发展能力;
(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或其他学术不良记录;
(五)符合招生学院的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