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我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完善学分制,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促进我校学生的个性发展和特长发挥,根据《延边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
2.严格程序,透明操作。
3.各专业转入学生计划原则上不超过本专业当年招生计划数的10%,转出学生数原则上不超过本专业的20%。
二、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调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调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组长:张寿
组员:张庆镐祖秉忠郑光日姜万浩崔相哲
办公室主任:张庆镐(兼)
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制定调转专业工作方案,确定工作日程,审批学院拟接受学生名单等。
学院相应成立调转专业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制定学院调转专业工作计划、接受条件、考核内容、考核方式等工作方案,组织考核以及提出拟接受学生名单等。
学校纪委全程参与监督调转专业工作。
三、调转专业条件
延边大学2013级本科在籍品学兼优学生均可申请调转专业,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之一者:
1.属于委托或定向培养者;
2.不符合调转专业规定条件者;
3.艺术、体育、美术类等特殊类专业;
4.预科转入本科生;
5.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只能转同类专业;
6.第一学期成绩有不及格者。
四、调转专业工作日程
1.12月5日,公布调转专业计划;
2.12月6-13日,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调转专业申请;
3.12月16日,学院审查并向学校教务处提交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
4.1月1-5日,学校教务处根据考试成绩确定面试名单,面试名单总数为各专业计划转入学生的110%;
5.1月6-7日,各学院组织考核(考核形式由学院确定),确定转专业学生名单并提交学校教务处;
6.1月8日,学校教务处组织审核,提交调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确定调转专业学生名单。
71月10日-1月17日,公示调转专业学生名单。获批学生在第二学期开学后第一周内办理完转专业相关手续;
五、调转专业学生学籍管理
1.调转专业学生已修的课程和学分,成绩合格符合转入专业培养方案的,则成绩有效,计算相应学分,否则应继续修读;不符合转入专业培养方案的课程成绩和学分可抵跨专业选修课成绩和学分。
2.调转专业学生在开学第二周内到教务处办理补退改选课程手续。
六、申诉及处理
学生对调转专业工作有异议,可向学校转专业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诉,学校转专业办公室受理学生的申诉。
七、其他
1.申请调转专业学生成绩核算:包括学生的高考入学成绩和第一学期期末考试成绩两个部分,各占50%。理科计入期末考试的科目:大学外语、计算机文化基础、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大学数学;文科计入期末考试的科目:大学外语、计算机文化基础、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2.调转专业学生民族比例:朝朝朝鲜族比例为40%,非朝朝朝鲜族比例为60%。
3.学生最多可平行申请二个转入专业。
4.调转专业学生的学费按有关规定予以缴纳。
5.凡已取得专业调转资格的学生,要求放弃调转专业的,需在第二学期开学一周内向学校教务处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学校调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
6.本调转专业工作方案仅适用于2013级本科生。
7.本方案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延边大学2013级本科生调转专业工作方案
为深化我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完善学分制,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促进我校学生的个性发展和特长发挥,根据《延边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1. 公开、公平、公正。
2. 严格程序,透明操作。
3. 各专业转入学生计划原则上不超过本专业当年招生计划数的 10% ,转出学生数原则上不超过本专业的 20% 。
二、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调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调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组长:张 寿
组员:张庆镐祖秉忠郑光日姜万浩崔相哲
办公室主任:张庆镐(兼)
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制定调转专业工作方案,确定工作日程,审批学院拟接受学生名单等。
学院相应成立调转专业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制定学院调转专业工作计划、接受条件、考核内容、考核方式等工作方案,组织考核以及提出拟接受学生名单等。
学校纪委全程参与监督调转专业工作。
三、调转专业条件
延边大学 2013 级本科在籍品学兼优学生均可申请调转专业,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之一者:
1. 属于委托或定向培养者;
2. 不符合调转专业规定条件者;
3. 艺术、体育、美术类等特殊类专业;
4. 预科转入本科生;
5.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只能转同类专业;
6. 第一学期成绩有不及格者。
四、调转专业工作日程
1.12 月 5 日,公布调转专业计划;
2.12 月 6-13 日,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调转专业申请;
3.12 月 16 日,学院审查并向学校教务处提交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
4.1 月 1-5 日,学校教务处根据考试成绩确定面试名单,面试名单总数为各专业计划转入学生的 110% ;
5 . 1 月 6-7 日,各学院组织考核(考核形式由学院确定),确定转专业学生名单并提交学校教务处;
6 . 1 月 8 日,学校教务处组织审核,提交调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确定调转专业学生名单。
7 、 1 月 10 日 -1 月 17 日,公示调转专业学生名单。获批学生在第二学期开学后第一周内办理完转专业相关手续;
五、调转专业学生学籍管理
1 .调转专业学生已修的课程和学分,成绩合格符合转入专业培养方案的,则成绩有效,计算相应学分,否则应继续修读;不符合转入专业培养方案的课程成绩和学分可抵跨专业选修课成绩和学分。
2. 调转专业学生在开学第二周内到教务处办理补退改选课程手续。
六、申诉及处理
学生对调转专业工作有异议,可向学校转专业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诉,学校转专业办公室受理学生的申诉。
七、其他
1. 申请调转专业学生成绩核算:包括学生的高考入学成绩和第一学期期末考试成绩两个部分,各占 50% 。理科计入期末考试的科目:大学外语、计算机文化基础、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大学数学;文科计入期末考试的科目:大学外语、计算机文化基础、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2 .调转专业学生民族比例:朝朝朝鲜族比例为 40% ,非朝朝朝鲜族比例为 60% 。
3. 学生最多可平行申请二个转入专业。
4. 调转专业学生的学费按有关规定予以缴纳。
5. 凡已取得专业调转资格的学生,要求放弃调转专业的,需在第二学期开学一周内向学校教务处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学校调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
6. 本调转专业工作方案仅适用于 2013 级本科生。
7. 本方案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延边大学教务处联系电话为0433-2732477。
延边大学(Yanbian University)简称延大,地处吉林省延边朝朝朝鲜族自治州延吉市,是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西部开发重点建设院校、吉林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同重点支持建设大学、吉林省人民政府和国家民委共同重点支持建设大学。
入选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111计划”、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国务院侨办华文教育基地。
为教育部《1+2+1中美人才培养计划》双学位项目成员单位,由南开大学对口支援延边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