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区别不大。初检是征兵入伍体检工作的第一道环节,也是进入部队的基本条件之一。一般初检能过的体检也能过,二次体检主要为了防止第一次检查有遗漏的地方未检查出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都有义务依照本法的规定服兵役。
有严重生理缺陷或者严重残疾不适合服兵役的人,免服兵役。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得服兵役。
第十四条 在征集期间,应征公民应当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通知,按时到指定的体格检查站进行体格检查。
应征公民符合服现役条件,并经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批准的,被征集服现役。
法律主观:
征兵体检共有外科、内科、耳鼻咽喉科、眼科、口腔科、妇科(女性)及辅助检查。 一、外科(身高、体重标准) 1、身高:男性160cm以上,女性158cm以上。
2、体重: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 二、内科(血压标准、高血压病、器质性心脏病、血管疾病)。
1、血压标准:收缩压:≥90mmHg。
8月中旬开始动员,10月开始征兵报名,10月下旬至11月上旬体检,11月中旬至11月下旬政治审查(政审),12月1日下达入伍通知书 ,12月上旬起发放服装(如果走得晚发放也推迟),12月中旬开始运兵(分批运输新兵:
12月10日-12月31日),在每年的12月31日前新兵要出发。
一般征兵报名成功后,在7月--8月初应征公民进行体检体检。从2013年起依据国务院、军委命令,改变原来全国冬季征兵为夏秋季征兵,全国夏秋征兵工作从6月1日开始,在7月--8月初应征公民进行体检应征公民进行体检,至9月31日完成全部新兵运送到征集部队新兵训练基地。
一般安排为8月上旬。在参军体检上总共有两次,一次是初检,初检一般会在征兵报名的所在地进行体检工作,第二次则是复检,复检工作会有参军部队相关人员进行具体检查,相对于初检来说有着更加严格的体检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