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毕业参军要满足在校大学生的政治条件、年龄条件、身体条件、文化条件是否符合当兵标准,并且应征公民必须有强健的体魄。
拥护中国***,忠于祖国,热爱军队,志愿献身国防事业。
政治条件:
热爱中国***、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政历清楚,遵纪守法,品德优良,乐于奉献,无违纪违法纪录。
年龄条件:
兵役法规定,男青年为年满18至20岁,高中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和企事业单位职工放宽到21岁,大专学历毕业生放宽到23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岁。女兵征集为高校应届毕业生,年满22周岁以内。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的原则,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应届高中毕业男性青年入伍。
身体条件:
应征公民必须有强健的体魄。初中文化程度人员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9,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高中文化程度人员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人员、在校大学生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同时,内科、外科、血液、肝功、尿检等都要符合标准。
文化条件:
根据我国城乡教育发展情况和军队建设需要。对征集城乡青年的文化条件作了不同规定。征集城镇户口青年,必须具有高中(包括具有同等学历的中专、技校、职业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在校大学生原则上不征,把应届毕业生作为征集重点;征集农村户口青年,要具有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女兵征集对象为参加高考有分数可查的2010年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生一律不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二十条: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当年未被征集的,在二十二周岁以前仍可以被征集服现役。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征集年龄可以放宽至二十四周岁,研究生的征集年龄可以放宽至二十六周岁。
根据军队需要,可以按照前款规定征集女性公民服现役。
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可以征集年满十七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服现役。
大学毕业生入伍政策:
服役期间待遇:
1、可以直接提干。年龄不超过26周岁,且符合相关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可以提干。
2、可以保送入学。担任班长1年以上的党员,连续2年立三等功或1次二等功以上,且被战区级单位评为先进个人或军级单位先进典型或获得军队科技进步四等奖以上奖励的,可保送进入军队院校,毕业后担任军官。
3、可以报考军校。大专毕业生可参加本科层次考试,录取毕业后担任军官。
4、优先选取士官。大学毕业生可优先选取士官,套改时,大学学习期间视为军龄。
5、享受学费补偿。本(专)科生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不超过12000元。
6、提高优待标准。本科毕业生、大专毕业生、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其家庭优待金在应当享受的标准基础上,每年分别增发30%、20%、10%。两年退役后,本科、大专毕业生领取的部队津贴、地方优待金、学费补偿等总收入分别约为11.8、12.9万元;如转改士官,大专毕业生可直接转改中士第一年(本科毕业生中士第二年),月工资7000元左右且逐年递增。
退役待遇:
1、就业安置。教育部在“24365"校园招聘服务活动中开辟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专区;对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江西省每年事业单位招聘时专门拿出岗位招录;服役满5年的,参加公务员招聘时,共享国家“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招录专项计划。服役期间视为工作经历,退役后1年内同当年应届毕业生一样推荐就业,服役满12年的由政府安排工作。
2、考研优先。全国每年单列安排8000名研究生招生计划,专项计划重点向“双一流”建设高校倾斜,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可免初试;本科毕业后3年内考研初试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事业编招聘。每年拿出一定数量事业编制岗位定向招录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
大学毕业生入伍条件:
大学毕业后参军需要符合年龄条件,应征男兵报考条件如下: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含高校在校生),年满17至22周岁;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高校毕业生,年满17至24周岁;初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年满18至20周岁。
应征报名(女兵)报考条件: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含高校新生)、普通全日制高校在校生及应届毕业生,年满17至22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