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当兵流程一般为:网上登记、初审初检、体检政审、走访调查、预定新兵。
应征入伍学生服满兵役后需回校继续学习的,由退伍学生本人到教务处、保卫处办理学籍、户口、身份证恢复手续。
大学去当兵流程
1、由校征兵办和各学院组织实施,并在校园网、广播台等媒体上发布相关信息。
2、组织报名。学生到所在学院报名,报名者须书面申请、家长签署意见。
3、资格审核。各学院按征兵要求对应征学生名单进行初审,并将合格名单上报校征兵办。
4、身体检查。校征兵办在初审名单基础上组织学生进行体检。(体检分初检和复检两次)
5、组织政审。对体检合格的学生由校征兵办和各学院共同进行政审。
6、名单公示。按当年入伍指标,对体检、政审合格的学生排名公布。
7、收取应征入伍学生的身份证。由各学院收取后交校征兵办。
备注:学生入伍后,一些善后工作:
1、家长到学校领取应征入伍学生的《入伍通知书》。
2、学校办理注销应征入伍学生的户口、身份证手续。
3、办理应征入伍学生家属的《优抚证》。
4、办理应征入伍学生学费清退手续。由各学院到财务处办理后发给家长。
5、办理应征入伍学生学籍保留手续。由各学院到教务处办理。
6、应征入伍学生服满兵役后需回校继续学习的,由退伍学生本人到教务处、保卫处办理学籍、户口、身份证恢复手续。
7、退伍学生持相关证件在指定民政机关领取优抚金。
8、退伍学生持恢复学籍凭证在财务处领取应征入伍学生的特别奖学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十二条
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当年未被征集的,在二十二周岁以前仍可以被征集服现役,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征集年龄可以放宽至二十四周岁。根据军队需要,可以按照前款规定征集女性公民服现役。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可以征集当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七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服现役。
其实是很好过的,现在政策允许优先录取在校大学生,更何况是女大学生,只要身体体质相对没有什么问题都是可以的。
征兵开始时,县、市征兵单位应当依据征兵使命,有计划地组织应征公民的体魄检查工作。应征公民的体魄检查。
由县、市征兵单位一致组织,同级清洁行政部门详细担任,能够指定体检医院,也能够一致抽调医务人员组成体检组,建立体检站。
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公室,应当组织应征公民按时到指定医院或者体检站进行体格检查。送检为数,由县、市征兵办公室根据上级赋予的征兵任务和当地应征公民的体质情况确定。
征兵条件
男性,自愿服役入伍,进行服役,时间为两年。根据兵役法规定,从本次征兵开始,根据兵役法规定,义务兵服役时间为两年,即老兵退伍时间为8月底9月初。
女性,自愿服役,公开征集,高中应届毕业生年满17至19岁,高校应届毕业生年满22岁以内。
每个健康的男性公民,在年满18周岁那年必须参加体检,会收到体检通知单(仍在校读书的男学生除外,但可自愿报名),体检和政审全部合格后,应征入伍,当年未被征集的公民,在22岁前仍可被征集服现役。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征兵
法律分析:义务兵入伍,体检一般安排三次:
1、第一次在户籍所在地的武装部,属于初检,具体时间由当地征兵办确定;
2、第二次是全面体检,也叫上站体检,是县市区武装部组织的,通常安排在县市区医院,具体时间由当地征兵办确定;
3、第三次是入伍后的一个月里,是在部队里面实施的,叫复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十四条 在征集期间,应征公民应当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通知,按时到指定的体格检查站进行体格检查。
应征公民符合服现役条件,并经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批准的,被征集服现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