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委书记在一个正处级单位里属于中层干部,为正科级,行政级别为:九至十二级。
正处级单位团委书记的职责:
1、围绕党委的中心工作和上级团组织指示精神,负责共青团工作,处理日常事务。
2、负责共青团工作计划的制定、检查和总结,负责指导团委会各部的工作。
3、及时向单位党委和上级团组织反映情况,汇报和请示工作,并把有关指示精神准确地向团内传达。
4、深入基层,了解反映团员青年的思想要求和呼声,维护青年正当权益,负责团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对团干部的考核。
5、负责团内的表彰、奖励和处分,抓好团员青年和团干部的理论学习,充分调动广
大团员青年学习理论的积极性。
6、加强团委班子的团结,抓好团委班子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督促帮助团委干事做好本职工作,协调好各方面关系,树立良好的外部形象。
7、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