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思是:这是一个隶属于该大学、同时又相对独立的学院。
大学学院(university college)一词指不具备大学地位的提供高等教育的学院,通常隶属于一所大学。大学学院在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具体含义。在英国,大学学院一般是一所大学的核心组成部分。在美国,大学学院是大学的继续教育部门或基础教育部门。
独立学院有三大特征:
一是一律采用民办机制,所需经费投入及其它相关支出,均由合作方承担或以民办机制共同筹措,学生收费标准也按国家有关民办高校招生收费政策制定;
二是实行新的办学模式。重点是突出一个“独”字。独立学院应具有独立的校园和基本办学设施,实施相对独立的教学组织和管理,独立进行招生,独立颁发学历证书,独立进行财务核算,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三是实行新的管理体制。独立学院的管理制度和办法由申请者和合作者共同商定。
1、级别不同:
大学中设置的系科,一般来说级别上低于学院,由一个或几个性质相近的专业组成,两至三个系又组成一个学院。大学内也有规模较大与学院平级的直属系。
大学中设置的二级学院,与系科一样是大学内设单位,包含多个相近的学科专业或学系,拥有相对独立的文化特征和管理权责。
2、规模不同:
在规模上,从专业设置数量、学院师生人数,到设备设施和建筑占地面积,学院总体来说是大于系科的。
上世纪80年代以来,一批规模较大、办学水平较高的教学科研型或研究型大学,纷纷由学系改组成为学院,升级的基本条件之一就是对学院规模有一定要求,如招生规模、教师数量和比例、实验室硬件设施、有硕士学科点、国家实验室、毕业生的论文水平和存档情况等,达到一定规模的基础上才可以从系科升级为二级学院。
3、功能及承担的任务不同:
大学的系科主要承担组织教学和人才培养,具体科研项目及实验室建设等任务。
当系升级为二级学院后,以学院为主体,其所具有的功能和承担的任务都有了更大的外延,扩展到高层次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学研究及科技开发等领域,并因涵盖领域的扩大,不断形成交叉学科、边缘学科、新兴学科,通过创新学科,促进社会和经济发展。
进一步的,学院的社会服务功能日益显着,实现社会化办学,加速高科技应用型人才的培养和科研成果向生产力转化。
一、大学中的学部、学院、系,都是一级行政管理单位,属于层层管辖的关系。
二、在2000年高校合并大潮前,各个大学的规模都不是特别大,所以学部的概念还没有出现,基本上大学都是在整个大学的框架下,下设学院或者系作为下一级的行政单位,有的大学设大学-学院两级,有的下设大学-系两级,也有的下设大学-学院-系三级行政单位。
三、随着高校不断合并壮大,单个大学的体量越来越大,以前简单的2-3级行政管理层级越来越不能满足所需,于是学部就诞生了。目前一些比较大规模的高校扩充行政层级到大学-学部-学院-系四级结构。层层管辖,大学管理几个学部,每个学部管理几个学院,每个学院管理几个系。当然也有一些小体量的大学依然是2层行政机构。
四、随着管理层级的增加,学校的行政管理成本也在不断加大,沟通成本逐渐提升,虽然在管理范围上满足了所需,但是在管理效率上的确产生了一些问题,这个在不远的将来会成为很多大学的研究课题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