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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人文学院教务处电话号码

发布时间:2023-09-07 04:34:00

教务处人员工作分工与职责

序号姓名职务工作分工与职责办公地点电话
1张俊姝处长主持全面工作东校区行政办公楼A319室0431-84575012
2王天雪科长教风与考风建设;实践教学管理工作,包括实践教学平台建设与管理,实验、实习、实训教学、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和材料归档全过程工作;信息化教学建设与管理工作;

2021版人才培养方案修订;产业学院建设管理工作,编印教师手册。

东校区行政办公楼A317(2)室0431-84537196
3王彦琪科长教风与考风建设;教学管理制度建设;教务管理;成绩管理;辅修学士学位管理;转专业管理;教师工作量核算;处内预算和支出审核等工作;办公室综合。东校区行政办公楼A317(1)室0431-84537223
4刘雨石科长教风与考风建设;专业建设;质量工程项目建设与管理;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含教育厅高教处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和校企合作项目、高等教育学会项目、教育部产教融合协同育人项目等)管理;教材建设与管理等工作。东校区行政办公楼A317(1)室0431-84537223
5李汉宇职员教风与考风建设;教学运行管理,落实教学计划、排课和选课、课表编制,教学质量监控;教室借用与统计;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填报;网站建设;处内档案管理。东校区行政办公楼A312室0431-84537220
6王秋实职员教风与考风建设;考务管理含考试安排、试卷审核、存档管理;教师竞赛管理;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考核评价;课程体系建设(一流课程、课程思政建设与改革等)工作。东校区行政办公楼A312室0431-84537220
7马丽燕职员教风与考风建设;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包括组织双创项目和“互联网+”大赛等相关工作;学生专业竞赛管理工作;教师培训;处内文字综合,宣传报道与新媒体策划等工作。东校区行政办公楼A317(2)室0431-84537196

长春人文学院教务处简介

教务处是负责学校教学运行、教学管理、教学研究、教学质量监控管理的职能部门。在校长及主管教学副校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教学计划管理

1.负责制定学校教学规章制度和教学管理文件,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校各专业教学计划编制的组织、管理及教学计划审定。

3.负责编制学期教学计划,安排学期课程及其它环节的教学任务。

二、教学运行管理

4.负责校历、课表的编排、发布及运行调控。

5.负责全校教材订购及教学用房运行调控。

6.负责临时调串课程和突发教学事件协调处理。

三、教学质量管理

7.负责全校教学秩序与教学质量监控。

8.负责全校教学检查、质量评价的方案制定及组织实施。

9.负责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学检查、质量评估的组织与协调。

四、专业建设管理

10.负责学校增设专业申报的组织及协调工作。

11.负责学校质量工程建设工作。

12.负责校外实践基地建设工作。

五、成绩考核管理

13.负责建立学校考试工作程序和考试制度。

14.负责组织实施学校考试工作。

15.负责全校成绩考核档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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