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形下, 单位或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购进的物资无偿捐赠给其他单位或个人,这种捐赠行为应视同销售处理。那么这时候财务人员该如何编制会计分录?
对外捐赠视同销售的会计分录
对外捐赠现金、银行存款等: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对外捐赠商品,按照视同销售进行账务处理: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企业对外捐赠固定资产的会计分录
营业外支出是指除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支出等以外的各项非营业性支出。如罚款支出,捐赠支出,非常损失,固定资产盘亏等
固定资产转入清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贷:固定资产
借: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
贷:固定资产清理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无形资产对外捐赠如何写会计分录?
借:营业外支出
累计摊销
贷:无形资产
捐赠支出的税前扣除标准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将产品对外捐赠一般有两种情况,一种是视同销售通过主营业务收入的账务处理
借: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另一种是按成本转账的账务处理,
借: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按税法的规定将自产或外购的产品对外捐赠应该视同销售,计算并缴纳相关税费。其账务处理如下:
借:销售费用或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