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城市排水防涝工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全省范围内转发了《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2016年城市排水防涝汛前检查做好安全度汛工作的通知》,并要求各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全面开展汛前城市排水防涝工作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制定整改方案并及时整改。
通知要求,各地要根据极端天气预报,启动排水防涝应急预案。及时完善城市内涝防治组织机构,公布城市内涝防治热线电话,落实部门领导负责制,明确各级各部门防治汛期内涝职责,把汛前准备、队伍组织、物资储备、检查调度、转移安置、抢险救灾”等环节落实到岗到人。
省住建厅要求,按照防治结合,以防为主”的原则开展汛前的`巡查,对不能满足排水需要的老旧管网进行升级改造,对易发生短时径流量突增点、立交桥下、地下构筑物、棚户区以及往年易涝点等重点区域,逐一制定和落实除涝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