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员工上班前须自己打卡,不得于上班打卡后吃饭和办理私事,不得代打卡,因工作需要,无法打卡者由科主任签卡。
二、全体员工统一按科室排班表上班,如有调整,必须告知科室主任并通知导医台,使导医明确医生班次,正确回答患者的咨询。
三、员工不得迟到、早退、中途脱岗,1-5分钟扣10元;6-10分钟扣30元;11—20分钟扣50元;21—30分钟扣100元;超过30分钟按旷工处理;当月两次或两次以上者,加倍处罚;迟到、早退、脱岗连续发生三次以上者,按自动离职处理;员工如因急事不能按时上班,需第一时间报请科主任以上领导批准后,方可以病、事假处理,否则按旷工处理;每月旷工半天,扣除当月基本工资的10%,旷工一天,扣除当月基本工资的20%,每月旷工达二天以上,按自动离职处理。
四、请病假者,需于上班前1小时告知;四天以内者可抵消当月公休日,第五日起,扣发当月工资。
五、请事假者,必须填写请假条,注明事假天数,自几月几号起至几月几号止。请事假一天,科主任批准,两天以上者,院领导批准,擅离工作岗位休息者,按旷工处理,连续旷工二天以上者,予以解聘。
六、休假制度:我院实行每周工作六天,每周休息一天。如因工作忙未休息者给予加班工资或补休。员工结婚,可享受3天婚假;女员工产后休假90天;直系亲属病故给假7天;非直系亲属病故给假3天;以上假期均发给基本工资。休假前应向有关部门提出休假申请,经领导批准后休假。一般情况下,不能超假,特殊情况应报请领导批准,否则按旷工处理。员工除公假,正常休息外,全年无请假、无迟到早退者,年底给以适当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