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路 工 程
施
工
劳
务
承
包
合
同
工程名称:
合同编号:
合同编号ZHDC(2015)
甲 方:
乙 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且在乙方完全了解项目实际情况下,经甲乙双方公平、公正、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l、工程地点:
2、工程范围、技术要求及材料管理:
(3)材料管理:乙方必须按公司管理规定,遮盖当天剩余的材料,保证材料能够正常使用,若没对材料进行遮盖导致材料不能正常使用则乙方承担材料损失费。
3、工程承包范围:混凝土道路工程施工范围内所有施工内容;工作内
容大致如下:
水泵、路面切割机(分隔缝使用)、木工机械、铁铲、锄头等;
注:即甲方只向乙方提供水泥、砂、石子、砖,其余均属于乙方承包范围(均已包含在综合单价内)。
二、质量等级:达到国家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合同价款:
1、本工程按实际浇筑成型的混凝土方量,采用综合单价包干计价;
综合包干单价为: XX.00元(人民币)/。(大写:每平方米混凝土壹拾柒元伍角整);
2、以上综合单价已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含辅材)、机械费、进出场费、安全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管理费、利润等全部费用。
第二条、工期要求
一、开工日期:本合同签定起算
竣工日期:2016年2月1日前
(质保期:指本项工程全部竣工,业主初验收后一年质保的起、讫日期)
二、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可顺延工期。
顺延期限应由甲乙双方及时协商,签定书面协议,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报有关部门备案。只有书面顺延期限协议的形成,才能作为具体延长工期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