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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招生方案

发布时间:2023-08-27 16:20:18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20xx年市区公办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杭教初【20xx】16号)和《江干区教育局关于二0xx年公办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江教【20xx】99号)文件精神,特制订本方案。

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小学招生方案

组长:xx

副组长:xx

组员:xx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指导开展招生工作。

二、招生原则及政策要求

(一)招生原则

实行“属地管理”和“就近入学”原则,面向所属服务区招收适龄儿童入学,公开、公平、公正的组织招生工作。

1、常住户籍学龄儿童教育服务区:三叉社区(新塘路以西)、景秀社区

2、非常住户籍学龄儿童动态教育服务区:三叉社区、景秀社区五福社区(新塘路以东)、三堡社区、钱江苑社区、钱塘社区、运新社区

(二)招生政策

1、入学年龄

年龄满六周岁(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出生)

2、报名时间

20xx年6月22、23日

3、报名办法

(1)本学区常住户口的学龄儿童:

本学区常住户口的`学龄儿童携带房产证、户口本、儿童预防接种卡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登记。

(2)下列市区户籍适龄儿童,实际居住在学区内,可在学校报名:

拆迁过渡家庭儿童入学,可凭拆迁过渡协议,报名登记,过渡期间由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安排入学;

集体户口的儿童,如实际居住地在学区内,可在学校报名登记,由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安排入学。

(3)本学区内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小学招生方案

本学区内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携带

①家庭户籍本、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②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我校教育服务区范围有效暂住证及房屋租赁证明(或房产证)(一年及以上时间)(原件、复印件);

③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本人工商营业执照(一年及以上时间)(原件、复印件);

④记载父母交纳社会保险情况的职工社会养老保险手册或其他相关证明(一年及以上时间);(原件、复印件)

⑤适龄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原件、复印件);凭预登记码报名登记。

4、录取办法

报名人数未超过学校核定招生计划,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全部入学;

当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学校应根据学龄儿童户籍和家庭住宅情况,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按下列先后顺序录取:

(1)学龄儿童户口与父母户口、家庭住房(父母有房产的,以父母房产证为依据认定)三者一致,均在本学区内;

(2)学龄儿童(自出生日起)与父母户口在本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家,且祖父母(外祖父母)住房在学区内;

(3)学龄儿童有市区户籍,但不属于上述两类;

(4)学龄儿童无市区户籍,但符合本学区就读条件。【居住地以居住证、临时居住证或暂住证为依据)、工作地、社会保险缴纳地三者一致均在我区的学生,在同类学生中优先安排。】

四、日程安排

6月14-16日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招生工作方案

6月17日学校张贴招生通告

6月21日下午学校参与招生工作教师进行政策培训

6月22-23日学校报名登记

6月24-28日学校审核资料并录入学籍管理系统

7月2日前上交教育服务区内户籍儿童及符合借读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各类登记名单

7月7日发放第一批入学通知书

小学招生方案

7月8-26日调配特殊情况及符合借读条件无法解决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7月28日发放第二批入学通知书

8月25日(暂定)一年级新生家长会分班

8月31日前班主任、任课教师家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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