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
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
为了保证食品安全,规范食品管理行为,增强供需双方的食品安全责任意识,提高供需双方的诚信意识。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签署如下协议。
一。合作:
1.乙方提供的食品必须符合食品标准。如出现食品卫生质量问题,甲方将无条件退货或更换食品。
2.乙方必须持有食品卫生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经营状况良好。
3.乙方供货时应提供食品检验证书或实验室检验单。乙方供应时不得提供下列食品:
(一)无包装食品的名称、产地、工厂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中文标识和原料说明。
(2)定型包装食品超过保质期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
(三)腐烂、变质、发霉、虫蛀、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异常感官特性,含有有毒有害物质,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四)水产品、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盐、非碘盐或非食品原料、滥用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超标蔬菜等。死于疾病或不明原因的人。
(五)上述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5.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提出的品种、规格、品牌和数量发货,并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及时发货
6.乙方提供的商品价格以当地物价局规定的价格为准。
7.乙方应建立食品需求体系,要求供应商提供食品检验证书或实验室检测,并进行检验和验收。做好需求证明登记工作,加强食品仓库管理。
8.甲乙双方自觉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二。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上述协议,(1)甲方有权暂停乙方的供应商资格。
(2)供方应对所供食品质量问题引起的食物中毒或其他事故等食源性疾病的发生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三。备注:
1.本协议用于供应大米、面条、食用油、冷冻产品、豆制品、调味品和其他食品。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查。未尽事宜应通过协商解决。
3.本协议自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年______月______日有效,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乙方:____________甲方:____________
供应商(盖章):_____买方(盖章):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负责人签字:______在每月的某一天